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6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于2012年11月20日起5个交易日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下列基金,赎回费率遵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
对于以上赎回的基金,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时间均已超过六个月。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