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1月14日在宁波开元名都大酒店召开。公司现有监事7人,实到6人,许利明监事委托陈忠静监事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辉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经营决策及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情况检查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