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9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收到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方书品先生因工作变动已经正式离职,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国元证券授权贾世宝先生于2012年11月15日起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为朱焱武先生和贾世宝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贾世宝先生简历
贾世宝先生,国元证券投资银行一部高级副总裁,曾担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组成员、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财务顾问项目组成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