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 15日上午 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东环路282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朝梅女士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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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任董事8人,8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 3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及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毅、李瑜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中信证券股票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当前的资金问题,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12年剩余时间里择机在二级市场按市场价格出售不超过1500万股中信证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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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毅、李瑜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