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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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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株云龙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3、债券期限:7年期,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自债券发行后第3至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存续期限内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2.10%-3.10%,即簿记建档的区间为6.50%-7.50%(Shibor基准利率为《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5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7、债券形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8、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0、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1、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在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及其他交易流通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12、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云龙发展/云龙发展集团/公司:指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株洲市发改委:指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公开发行:指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发行方式。

 发行文件:在本期债券的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在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3471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云龙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谭跃飞

 联 系 人:周国平、刘玥瓖、冯水英、欧阳姣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云龙路88号

 联系电话:0731-28689647、28689667

 传 真:0731-28689647

 邮政编码:412006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 系 人:黄凌、谢常刚、余雷、修佰祎、

 耿华、张春晖、赵业、张全、杨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58

 传 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分销商

 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 系 人:詹茂军、王慧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大厦5楼固定收益总部

 联系电话:010-88085128、010-88085995

 传 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 系 人:李学、宋旭育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东区16层

 联系电话:010-88366060-8860、0755-83516223

 传 真:0755-83516213

 邮政编码:518034

 3、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上海市曹杨路430号

 法定代表人:詹毅超

 联 系 人:李凯

 联系地址:上海市曹杨路430号422室

 联系电话:021-62448063

 传 真:021-62446556

 邮政编码:200063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 系 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5、010-88170738

 传 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丰台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昌宁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谢泽敏

 联 系 人:胡蜜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昌宁大厦8层

 联系电话:010-51120371

 传 真:010-51120370

 邮政编码:100070

 五、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 系 人:贺亮明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242

 传 真:0755-82872338

 邮政编码:518040

 六、发行人律师:湖南天舒律师事务所

 住 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大厦A座7楼

 负 责 人:龙益斌

 经办律师:黄宗和、朱建青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大厦A座7楼

 联系电话:0731-28818860

 传 真:0731-28818861

 邮政编码:412007

 七、债权代理人/监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营业场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478号运达国际广场9楼

 负 责 人:李荣军

 联 系 人:鲁婧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路478号运达喜来登写字楼9楼

 联系电话:0731-82831622

 传 真:0731-82831679

 邮政编码:41000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株云龙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期,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自债券发行后第3至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存续期限内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的区间为2.10% -3.10%,即簿记建档的区间为6.50%-7.50% (Shibor基准利率为《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八、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九、债券形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11月19日。

 十一、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2年11月16日。

 十二、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2年11月19日起至2012年11月21日止。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1月1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

 十五、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5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人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三、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在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及其他交易流通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二十四、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主承销商公告的《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中规定。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本期债券《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托管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从第三年起,每年兑付投资者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20%的本金,即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云龙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谭跃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联 系 人:周国平、刘玥瓖、冯水英、欧阳姣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云龙路88号

 联系电话:0731-28689647、28689667

 传 真:0731-2868964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龙发展”、“发行人”、“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云龙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云龙示范区土地整理和开发;经营云龙示范区内的国有资产及其他相关业务。作为株洲云龙示范区内唯一的城市开发和运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成立以来,依托自身优势,并通过金融服务等资本运作手段,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的各类投资41亿元,对株洲云龙示范区的“两型社会”建设以及示范区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云龙发展资产总额为91.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7.29亿元。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总额0.22亿元、2.81亿元、2.86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亿元、2.07亿元、1.62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9年5月8日,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2009年4月23日下发的《关于成立株洲云龙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株政函[2009]79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成立株洲云龙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首期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2009年12月30日,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批复》(株国资产权[2009]52号)文件,以株洲云龙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组建成立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6月24日,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10年9月13日,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伍亿元整,全部为国有独资。

 三、股东情况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为株洲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株洲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的上述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及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由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根据《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形成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

 1、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成员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董事长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可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执行出资人的决定,并向出资人报告工作;(2)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3)决定公司投资方案和经营计划;(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薪酬事项;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薪酬事项;(10)批准公司员工薪酬方案;(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4)向出资人作监事会工作报告;(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3、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和决定,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作出报告;(2)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负责提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红利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6)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7)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8)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除外);(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合约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投融资财务部和资产运营部5个部门,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市云龙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株洲市云龙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市云龙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和湖南云龙酒业有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湖南东方稀土光能有限公司和株洲市云龙管线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其组织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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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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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为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7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云龙示范区内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项目、云峰湖周边范围内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土地整理综合开发、资产管理和经营,土地运营模式根据项目发展情况以土地出让模式为主,同时也考虑采用合作模式整合资源进行项目开发。

 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8,778.57万元,总负债为78,719.12万元,所有者权益180,059.46万元。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0万元,净利润为-1417.56万元。

 (二)株洲市云龙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株洲市云龙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系为云龙发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7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建设施工、资产经营、项目代建及技术咨询等。

 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528.60万元,总负债为30,428.60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0万元。2011年度,因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和投资阶段,该公司暂无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三)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系为云龙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096.15万元,总负债为26,338.61万元,所有者权益757.54万元。2011年度,因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和投资阶段,该公司暂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14.26万元。

 (四)株洲市云龙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株洲市云龙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为云龙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4日,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主要负责云龙示范区内工业园、产业园的综合开发建设等。通过园区建设,使云龙示范区成为现代科技与服务产业大型集聚区、区域产业升级引领区以及资金人才高密度汇聚区。

 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98.94万元,总负债为46.56万元,所有者权益752.38万元。2011年度,因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和投资阶段,该公司暂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2.76万元。

 (五)株洲市云龙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株洲市云龙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系为云龙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云龙示范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施工及资产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建筑物亮化,道路景观照明,景观照明;商业照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水电安装;建设材料;水暖器材销售等。

 成立以来,云龙新城公司围绕磐龙生态社区项目、兴隆山村项目和高福村项目三大项目开展建设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对相关项目的拆迁、房屋建设和前期物业管理的介入。2011年,公司累计完成计量施工产值2962万元,实现了主营业务利润217万元。

 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01.46万元,总负债为503.24万元,所有者权益198.22万元。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1.30万元,净利润32.18万元。

 (六)湖南云龙酒业有限公司

 湖南云龙酒业有限公司系为云龙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6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酒、饮品、食品、香烟零售等,是株洲市目前最大的国有专业酒类饮品销售企业。

 云龙酒业伴随着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株洲云龙示范区的成立而诞生,坚持“为特区改革鼓劲,为云龙发展加油”的理念,以改革的精神发展传统产业,以负责的态度打造高端白酒。目前公司已与贵州仁怀茅台镇第二大白酒生产企业—国台酒业集团合作开发“云龙仙”牌酱香型系列高档白酒,并已成为株洲云龙示范区和市内部分单位的公务接待指定用酒。

 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40.98万元,总负债为198.63万元,所有者权益242.35万元。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50万元,净利润为23.62万元。

 (七)湖南东方稀土光能有限公司

 湖南东方稀土光能有限公司系为云龙发展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4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光电系列产品、节能照明系列产品、太阳能光伏系列的开发、生产、销售与安装。

 公司专门从事单颗大功率集成LED系列照明产品,超高照明度高功率因数节能照明系列产品,太阳能光伏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其配套工程的高新技术产业。公司拥有国内最顶尖的高新技术,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86.32万元,总负债为954.03万元,所有者权益432.28万元。2011年度,因厂房建设和设备采购及安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71万元,净利润为-266.10万元。

 (八)株洲市云龙管线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株洲市云龙管线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系为云龙发展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0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是各类管道、管线的建设、迁改、开发与经营以及建筑智能化光电缆线敷设,属于其他建筑业。

 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5.32万元,总负债为56.87万元,所有者权益58.45万元。2011年度,因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和投资阶段,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23万元,净利润为-36.02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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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成员简介:

 1、谭跃飞,男,1968年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沥青厂厂长;株洲市建设委员会科长;株洲市建委城建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株洲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副书记;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罗广,男,197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房产局财务科出纳、主管会计;房产局河西分局财务科长;房产局财务科副科长;房产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株洲市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主任;株洲云龙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负责人;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3、陈文元,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株洲市国土管理局干部;株洲市国土管理局用地科副主任科员;株洲市国土管理局天元分局副局长;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局长;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芦淞分局局长;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株洲市国土资源局综合规划科科长;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国土建设部部长;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4、李浩,男,1969年生,学士学位,历任株洲市南区计经委干部;株洲市南区招商局干部;株洲市芦淞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株洲市芦淞区招商局副局长、局长;株洲市高新区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副主任;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招商合作部部长;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5、刘一卫,男,1970年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株洲市财政局国库科副科长、主任科员;株洲市财政局信息管理科科长;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部长;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6、王海明,男,1965年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历任株洲市环卫处副主任;株洲市清洁服务总公司南区分公司经理;株洲市环卫处副主任、主任;株洲市荷塘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株洲市荷塘区茨菇塘街道党工委书记;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部长;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7、文毅,男,1969年生,工程硕士,历任攸县桃水镇团委书记;共青团攸县县委干部;攸县人事局干部;共青团攸县县委副书记;攸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组组长、副科级组织员;攸县网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攸县大同桥镇党委书记、县委委员;株洲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行政财务处处长;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部长;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8、徐江琪,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助理统计师,历任株洲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株洲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科长;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与法规科科长兼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科长;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贸易科科长兼市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主任;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发展规划部部长;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三)监事会成员简介:

 1、黄杰,男,1963年生,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历任株洲市轮胎厂技术干部、双模车间副主任;株洲市经委干部;株洲市经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经委主任助理;株洲市经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株洲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株洲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刘秀云,男,1975年生,学士学位,助理经济师,历任株洲冶炼厂劳资处劳动工资管理室副主任;株洲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综合科干部、副主任;株洲市政府办综合调研室主任科员、主任;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谭跃飞,男,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见(一)董事会成员情况简介。

 2、罗广,男,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见(一)董事会成员情况简介。

 3、郭若波,男,1966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株洲市原北区政府、石峰区政府秘书、计生专干、副科级组织员、计生局局长、政协办公室主任、宣传部副部长;石峰区云田乡党委书记;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刘政凯,男,1973年生,本科学历,曾在茶陵县农业局、茶陵县委办公室、茶陵县招商局、对外贸易总公司、石峰区委办公室以及云龙示范区云田镇(石峰区云田乡)工作;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周国平,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株洲冶炼厂(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助理工程师、副班长、团支部书记;株冶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兼理论教育干事;《中国有色金属报》特约记者;株洲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现株洲市城发集团)综合部部长助理、纪检干事、企划经营部部长;株洲云龙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湖南云龙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云龙发展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产运营部经理;现任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兼资产运营部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株洲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独立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了云龙示范区范围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一、发行人经营环境

 (一)株洲市

 株洲市古称建宁,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也是全国首批重点建设的工业城市之一。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东界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永新县及井冈山市,南连本省衡阳、郴州2市,西接湘潭市,北与长沙市毗邻。株洲市现辖天元、芦淞、荷塘、石峰、云龙五区和县级醴陵市、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5县市,以及113个乡镇。

 2011年株洲市地区实现生产总值1,563.9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3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945.5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7.3%;第三产业增加值485.1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1.4%。2011年,株洲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75.36亿元,净增44.43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33.93%;实现一般预算收入109.22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40.63%。2011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49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35.6%,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投资214.2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53%,房地产投资184.8亿元,较2010年增长26%。

 (二)云龙示范区

 株洲云龙示范区位于株洲市北部,总面积105.8平方公里,总人口6.64万人,辖一乡(云田)一镇(龙头铺)一办事处(学林),共22个村、3个社区居委会。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3428号”和国务院于2008年12月22日出具的《国务院关于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123号”,株洲云龙示范区成为“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五大示范区之一。

 同时,为支持云龙示范区的发展,株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株洲云龙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株发〔2009〕2号”,明确云龙示范区独立财政地位,即建立云龙示范区本级财政,确立独立税收征管运行主体地位,设立相应国税、地税征管机构。

 目前,株洲云龙示范区充分利用云龙片区良好的交通和生态环境优势,重点发展旅游休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创新产业和科教研发产业,把云龙示范区建设成为长株潭城市群的中央生态城,着力打造“生态城、文化城、旅游城”,形中部地区旅游休闲中心、湖南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产业基地、全国实用技术教育和科技创新基地的“一中心、两基地”的格局。

 2011年,云龙示范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9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5.6%;实现财政收入40,130万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78.1 %;一般预算收入26,669万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04.2%。预计到2016年,云龙示范区将完成10平方公里区域的开发建设;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生态宜居城、旅游休闲城、科教文化城,成为“两型”示范区。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行业现状

 基础设施是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国家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一直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2008年,为了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及国内诸多因素造成的经济下滑的巨大风险,我国政府推出四万亿投资的经济刺激计划。其中,近一半资金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和城乡电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效的扩大内需,刺激推动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的增长。但是,目前我国基础设施的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在供给方面,2011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为301,933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2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6792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25.0%;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32263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27.3%;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62877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21.1%。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逐步增大,用于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也获得了较大的增长,2011年我国完成基础设施建设66,404亿元。其中,在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方面,14,607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3.8%;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方面投资27,260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8%;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方面投资24,537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4.2%。

 在需求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基础设施的需求量不断增加。201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可见,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必然会对交通、通信、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我国城市化率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9%增长到“十一五”末的45%,也带来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

 因此,从总体来看,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部分城市的交通拥挤、水电煤气供应不足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继续加强。

 2、行业前景

 为了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供需矛盾的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着力发展与经济发展及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十二五”规划,我国将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鼓励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同时,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企业改革,允许跨地区和规模经营。以上措施对我国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投资主体与融资渠道逐步实现多元化,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建设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具有规划科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综合特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是未来我国城市建设的重点,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株洲云龙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1、株洲市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

 2011年,株洲市济平稳较快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2011年,全市新增绿地面积32.9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到50%。美化建筑33栋,改造小街小巷60条。亮化道路路灯13条,新建小街小巷路灯60条,城区无灯路段全部消除。城区主体框架进一步拓宽,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镇化率提高至57%。

 预计到2020年,株洲市将形成完整的市域城镇体系,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市域重点建制镇为纽带,以城乡一体化为特征,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结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

 2、株洲云龙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云龙示范区位于株洲城区东北部,作为连接长株潭地区的重要部分,在地区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2007年国务院批复的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五个先导示范区之一,云龙示范区占地105.8平方公里。在“十二五”期间,云龙示范区将全面启动云峰湖体育公园、龙母河水系水利及景观工程、科技数码城、总部经济园、水利科技园等项目建设,其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也将全面启动。预计到2016年云龙示范区将完成10平方公里区域的开发建设,示范区初具规模;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新城、科教新区、商务中心、“两型”典范。

 因此,株洲云龙示范区内未来的城市建设力度将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作为株洲云龙示范区内唯一的政府投融资主体,自成立之初,始终坚持“把云龙示范园区打造成为“两型”示范区和云龙生态城”的战略目标,形成了“整合资源—投入扩展—运作增值—回收资金—再投入”的运转机制,实现公司自身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

 近三年,发行人先后代理建设(含在建)了云龙大道、茶马公路、云田互通、株长公路改建、华强园区、金龙路、云祥路、云水路、云峰大道、兴龙支路、长龙支路、华强水系、云瑞路、玉龙支路等株洲云龙示范区内的多条道路,在云龙示范区的建设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突出,交通方便快捷。

 发行人所在云龙示范区位于长株潭城市群规划中的东部先进制造产业带,与长沙县、浏阳市接壤。长株、沪昆两条高速公路,和已开工建设的云龙、星渌两条城市干道,即将开工建设的京珠高速东移线以及长株潭城际轨道穿境而过。同时,随着长株潭核心区“七纵七横”的城际主干道,长株潭城轨和长沙地铁、“3+5”城市群重点建设高速公路网的相继开工建设,示范区的交通优势进一步彰显。

 2、产业基础较好,生态资源丰富

 株洲云龙示范区是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的生态绿心,素有植被多、耕地少、山清水秀、地势开阔等特点,其范围内的云田乡素有“全国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和“中国花木之乡”美誉,拥有云峰湖景区等一批开发潜力巨大的优质山水资源,拥有无污染、原生态的绿色植被资源,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和很好的开发前景。

 3、政府全力支持,政策环境宽松。

 发行人作为云龙示范区内唯一的城市开发和运营商,享有省“两型社会”建设赋予的各种政策优惠。截至2011年12月31日,株洲市国资委累计向云龙发展划拨土地约5,071.13 亩土地,合计42.94亿元,为发行人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资源保障。

 同时,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和各级政府对公司发展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的支持。云龙发展已经与示范区管委会就园区内基础设施开发及相关安置房建设签署相关回购协议,其中包括本期债券所使用的五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流动性保障。

 4、治理结构日益完善,人才储备丰富。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规范运作,以出资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目标。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大多为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且有多年的一线管理经验,领导综合素质较高,为发行人未来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管理人员保障。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一)发行人2009-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开发等板块,具体收入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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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板块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即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市云龙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市云龙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株洲市云龙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投资约41亿元,支持了株洲云龙示范区内多个重点项目的建设。

 在路网及相关安置房建设方面,发行人与政府签订BT回购协议,先后代理建设(含在建)了云龙大道、茶马公路、云田互通、株长公路改建、金龙路、云祥路、云峰大道、兴龙支路、长龙支路、云瑞路、玉龙支路等示范区内的多条道路。根据回购协议,2009—2011年,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已确认发行人完成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总额为129142.1万元,2009年-2011年已分别兑付当年投资收益2049.28万元、6871.32万元、3993.61万元。

 2012年4月,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与发行人签订了《云龙大道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政府回购协议书》,对五个募投项目回购资金的支付计划作出了具体的约定。根据该回购协议,本期债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于2013年-2021年分别获得回购款项15,621.66万元、18,432.86万元、51,218.29万元、46,971.93万元、48,751.02万元、45,744.62万元、47,769.64万元、31,171.43万元和13,735.06万元。

 此外,其他公共设施方面,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株洲市云龙管线资源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承担云龙示范区内的各类配套管线建设,2011年共完成集约管线投资421万元,建设105.8公里,完成电力管线投资5150万元,建设30公里。

 2、土地开发与整理板块

 对株洲云龙示范区的土地进行开发和整理是株洲市国资委赋予云龙发展集团的一项重要职能。发行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株洲市云龙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该项业务。

 2010-2011年,发行人报批包括总部经济园一期项目在内的23个项目用地申请,共占地8000余亩,其中已批回3882亩。发行人还在2011年成立了征地拆迁指挥部,启动11个项目2100多亩用地的征地拆迁。自2012年起,发行人每年将出让500亩土地,其开发出让收入(除按规定上缴规费之外)将全部作为公司经营收益,预计不低于2亿元/年。

 3、其他业务板块

 除上述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加油站特许经营权的经营、酒业经营及广告位经营权出让也有所涉及。发行人下属湖南云龙酒业有限公司已与国台酒业集团签订国台酒株洲总代理协议并合作开发“云龙仙”牌酱香型系列高档白酒全国总经销,现已成为株洲云龙示范区和株洲市内部分单位的公务接待指定用酒。

 2011年,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拥有的四个广告位五年期的经营权进行出让,预计取得收入超过350万元。2012年,发行人为扩大广告业务经营规模,成立了株洲市云龙广告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对云龙示范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资源进行特许经营。

 四、发行人发展规划

 在未来发展规划方面,发行人将以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为中心,以土地、环境资源等优质资产为依托,以资产运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等为支撑,将自身打造成为资本市场上一流的国有投资控股企业集团。为此,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加快法人治理建设,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经营主体、重点建设项目投融资主体的职能定位,将自身打造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同时,不断巩固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实体的主导地位,不断采用盘活存量资产、实行多渠道融资等方式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磊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的上述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2012)中磊(审A)字第012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2009-2011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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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2009-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二)

 三、发行人2009-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三)

 四、发行人2009-2011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募集说明书附表四)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没有已发行尚未兑付或逾期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介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一览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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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1、云龙示范区2011年安置房工程一期项目

 (1)项目批复

 本项目已获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云龙示范区2011年安置房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株发改[2011]775号)。

 (2)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云田镇,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30,769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云龙大道和华强路湖南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建设工程等项目的拆迁安置。项目建设内容为榕树花园安置小区、响塘及三塔桥安置小区、兴隆山安置小区等三个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144,987平方米。

 (3)项目经济效益

 目前,云龙示范区内有红旗北路、时代大道、田林路、迎宾大道等城市道路,但道路结构不完整,道路质量不高,难以满足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的快速发展的需要。本项目作为云龙大道和华强路湖南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的拆迁安置配套设施,有利于加快云龙大道和湖南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建设工程等项目的拆迁和建设,从而改善示范区的交通环境和投资环境,拉近了示范区与长沙城区、黄花机场之间的距离,加快云龙示范区的建设,促进示范区快速扩张发展。

 同时,由于本项目拆迁区域内建筑物均位于农村,发行人将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利用,建设符合现代城市特色的安置房住宅楼,能够有效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发挥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

 (4)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全部开工手续已经完成,并于2012年1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处于工程建设中,截至2012年3月该项目完工率为10%,预计于2014年6月前竣工。

 2、云龙示范区2011年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

 (1)项目批复

 本项目已获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云龙示范区2011年安置房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株发改[2011]776号)。

 (2)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龙示范区云田镇,项目业主为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25,338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云龙大道、华强路和云田互通建设工程等项目的拆迁安置。项目建设内容为云田互通安置小区、莲花云峰湖安置小区项目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114,26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0,881平方米。

 (3)项目经济效益

 目前,云龙示范区内有红旗北路、时代大道、田林路、迎宾大道等城市道路,但道路结构不完整,道路质量不高,难以满足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的快速发展的需要。本项目作为云龙大道和华强路、华强路和云田互通建设工程等项目的拆迁安置配套设施,有利于推动上述项目的拆迁和建设,从而改善示范区的交通环境和投资环境,拉近了示范区与长沙城区、黄花机场之间的距离,加快云龙示范区的建设,促进示范区快速扩张发展。

 同时,由于本项目拆迁区域内建筑物均位于农村,发行人将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利用,建设符合现代城市特色的安置房住宅楼,能够有效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发挥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

 (4)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全部开工手续已经完成,并于2012年1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处于工程建设中,截至2012年3月该项目完工率为8%,预计于2014年6月前竣工。

 3、长沙洞井铺至株洲荷塘区公路株洲段工程

 (1)项目批复

 本项目已获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长沙洞井铺至株洲荷塘区公路株洲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10]1323号)。

 (2)项目概况

 该项目业主为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130,79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建一条全长17.08公里的长沙洞井铺至株洲荷塘区公路株洲段双向六车道城市I级主干路。线路起点位于长沙与株洲交界处的谭家山,终点位于株洲市红旗路与红港东路交叉处。其中,起点至醴潭高速段9.64公里路基宽度43.5米,醴潭高速至终点段7.44公里路基宽度54米。

 (3)项目经济效益

 作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初步形成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为主要运输方式的综合运输网络,但由于城际间干道技术等级偏低,大部分道路基本饱和等因素,三市交通基础设施仍难以满足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本项目是纵穿云龙示范区联系长沙市与株洲市的一条快速干道,其建成通车有利于实现长株潭城市群交通同网,能够极大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4)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全部开工手续已经完成,并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处于工程建设中,截至2012年3月该项目完工率为50%,预计于2013年6月前竣工。

 4、田明路(玉龙路)新建工程

 (1)项目批复

 本项目已获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田明路(玉龙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株发改[2011]777号)。

 (2)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业主为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36,88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建一条全长约为3,577米,宽40米的道路,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道路西起迎宾大道,东至升龙路。

 (3)项目经济效益

 云龙新城起步区路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起步区开发的“龙头”,本项目拟建道路与其它几条规划道路一起构筑起步区的路网骨架,将为起步区的建设奠定基础,是起步区建设的先决条件。同时,项目的建设对提升影响区域的土地开发价值,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美化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示范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极大的缓解示范区交通压力。

 (4)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全部开工手续已经完成,并于2012年1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处于工程建设中,截至2012年3月该项目完工率为30%,预计于2013年12月前竣工。

 5、华强路新建工程

 (1)项目批复

 本项目已获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华强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株发改[2011]774号)。

 (2)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云田镇,业主为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20,54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建一条全长约3.3千米,路宽44米的道路,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道路南起云龙大道,北至茶马公路。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是云龙新城路网结构中的重要组成,是南北向交通的重要通道,发挥路网的最大作用,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满足长株潭城市群交通路网建设和建设“两型社会”的需要,有利于促进沿线乡镇的开发建设,能够缓解了茶马公路的交通压力。

 (4)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全部开工手续已经完成,并于2012年1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处于工程建设中,截至2012年3月该项目完工率为20%,预计于2013年12月前竣工。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并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并将建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禁止任何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非法占用募集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由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对募集资金支取及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核实情况报告公司高管人员,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0亿元,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从第三年起,每年除按时付息外,每年兑付投资者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20%的本金。发行人将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利息和本金。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

 (二)聘请债权代理人

 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聘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投资者认购、受让或持有本期债券的,均表示债券投资者认可该等安排。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向债权代理人书面提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提供明确的议案的;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停产及申请破产;

 4、担保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停产及申请破产;

 5、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付债券10%或以上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出拟更换债权代理人等明确议案,并缴纳召集会议所需费用的;

 6、发生或可能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利益的情况,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付债券的10%或以上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向债权代理人书面提议召开会议,并提供明确的议案、缴纳召集会议所需费用的。

 (三)聘请托管人,并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发行人聘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作为监管人,并签署《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人处开设专项账户,并由监管人对账户进行监管。发行人应当将本次募集资金集中存于专项账户中,专项账户仅用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兑付,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成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在监管人处开立偿债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发行人必须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登载的还本付息金额和方式,及时筹集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在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发行人应归集当年需支付债券本息金额至偿债资金专户账户。

 (四)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发行起至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五)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稳定的现金流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

 发行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152.24万元、20,714.93万元和16,150.53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盈利能力增长趋势明显,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良好的银行关系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保障

 发行人在国内银行间具有优良的信用记录,与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1年12月31日,包括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等在内的8家银行共计向发行人授信254,000万元,未使用额度为44,900万元。因此即使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三)募集资金项目稳定的回购收益是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根本

 根据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与发行人签署的《云龙大道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政府回购协议书》,示范区管委会将对本期债券募投项目进行政府回购。本期债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244,330万元,回购总额为331,247.87万元。其中,2012年-2021年,分别获得回购款项11,831.35万元、15,621.66万元、18,432.86万元、51,218.29万元、46,971.93万元、48,751.02万元、45,744.62万元、47,769.64万元、31,171.43万元和13,73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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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金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还本付息金额,发行人承诺使用上述全部回购收入优先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四)可变现资产是本期债券偿债的有力保障

 发行人拥有多宗可变现资产,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有力保障。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云龙发展合法拥有5,071.13亩土地,合计42.94亿元,且可以对上述土地进行一级开发和经营。因企业发展需要,云龙发展以其中610.32亩土地(评估价值4.34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交通银行设定了贷款抵押担保。

 (五)政府政策支持为发行人未来收入和利润的增长创造了空间,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土地方面,发行人在完成配套用地的开发出让后,示范区管委会将按照土地出让价格的67%计算综合开发成本对发行人进行返还,土地出让净收益按19%的标准上缴规费之后全额返还。

 另外,示范区管委会将除上述土地之外的土地每年有计划地委托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一级开发。其开发成本按土地出让收入的67%计算返还,并向发行人支付资金占用回报和土地一级开发管理费用。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采用固定利率结构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进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交易的活跃度。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业务领域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若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出现不同程度的调整或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某些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

 2、经济周期风险

 云龙发展集团是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株洲市基础性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主体,是市政府授权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机构,涉及的行业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株洲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变化趋势也会对发行人下属各子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经济的发展必将导致市场竞争风险的加剧,发行人所涉及的酒业、房地产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风险。

 2、经营管理风险

 发行人作为大型的企业集团,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和整理行业的经营,涉及产业链上若干环节,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若相关产业及投资管理人才不足,可能给发行人带来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方案设计和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规避和补偿,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提高债券流动性,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较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

 此外,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争取早日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通性。另外,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交易和流通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债券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变化,积极收集对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一级开发与整理等相关政策信息,准确掌握政策动态,了解和判断产业政策的变化,并及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不断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提升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宏观调控政策、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自身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业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与整理等业务,受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较为平稳,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另一方面,发行人将更加重视对经济形势的研究,结合株洲云龙示范区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制定了合理的发展规划,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可抵御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市场竞争风险的对策

 云龙发展集团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和整理业务。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行人将着力发展与经济发展及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市政建设项目,建设具有规划科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综合特征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土地开发和整理方面,发行人将继续利用现有的优质土地,做好高效合理的开发利用,以保证土地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2、经营管理风险的对策

 自成立之初,发行人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建立投资、财务、法律等风险防范制度。同时,发行人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在发展规划中重点提出了人力资源建设规划,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分层次、有重点地不断吸纳外部人才,培养云龙发展集团自己的人才。目前,已经具有了一批具有专业技能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将不断提升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基于对云龙发展集团的外部运营环境、财务状况、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株洲市财政实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确定的。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评级结论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龙集团”或“公司”)本次拟发行的10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基于公司的运营环境、经营竞争状况、财务实力及政府支持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基本观点

 1、株洲市工业基础较为雄厚,近年财政收入不断增长,财政实力较强;

 2、公司系株洲云龙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得到了政府项目回购、土地注入、财政补贴等大力支持;

 3、公司拥有大量土地资源,未来土地开发与经营收入有望成为收入重要来源;

 (三)关注

 1、公司负债规模较大且呈现增长趋势,偿付压力不断增加。

 2、公司面临较大规模的建设任务,未来资金需求量大,存在一定的资金筹措压力。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与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湖南天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2012年债券发行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债券发行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经取得本期债券发行截止目前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已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条例》、《通知》、《简化通知》及《规范通知》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编制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内容,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六、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均具备相应的资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已经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管理条例》、《通知》、《简化通知》及《规范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主体资格和条件。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税务说明

 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在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及其他交易流通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2、《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5、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报告

 6、本期债券的的法律意见书

 7、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

 8、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9、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托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云龙路88号

 联 系 人:周国平、刘玥瓖、冯水英、欧阳姣

 联系电话:0731-28689647、28689667

 传 真:0731-28689647

 邮政编码:412006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 系 人:黄凌、谢常刚、余雷、修佰祎、

 耿华、张春晖、赵业、张全、杨莹

 联系电话:010-85130658

 传 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2年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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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
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3,000
株洲市云龙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100
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100%100
株洲市云龙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800
株洲市云龙新城建设有限公司100%200
湖南云龙酒业有限公司100%100
湖南东方稀土光能有限公司65%1000
株洲市云龙管线资源经营有限公司51%100

 

 

 

 

 

 

 

 

 

 

 

 

 

 

 

 

 

 

 

 

 

 

 

 

 

 

 

 

 

 

 

 

 

 

 

 

 

 

 

 

 

 

 

 

 

 

 

 

 

 

 

 

 

 

 

 

 

 

 

 

 

 

 

 

 

 

 

 

 

 

 

 

 

 

 

 

 

 

 

 

 

 

 

 

 

 

 

 

 

 

 

 

 

 

 

 

 

 

 

 

 

 

 

 

 

 

 

 

 

 

 

 

 

 

 

 

 

 

 

 

 

 

 

 

 

 

 

 

 

 

 

 

 

 

 

 

 

 

 

 

 

 

 

董事会成员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
谭跃飞董事长1968
总经理
罗 广董事1973
副总经理
陈文元董事1968
李 浩董事1969
刘一卫董事1970
王海明董事1965
文 毅董事1969
徐江琪董事1968
监事会成员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
黄 杰监事会主席1963
刘秀云监事197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
谭跃飞具体情况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罗 广具体情况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郭若波副总经理1966
刘政凯副总经理1973
周国平工会主席1972
资产运营部经理

 

 

 

 

 

 

 

 

 

 

 

 

 

 

 

 

 

 

 

 

 

 

 

 

 

 

 

 2011年2010年2009年
主营业务收入28,606.8628,109.182,159.51
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及代建收入7,451.867,062.092,049.28
其他收入21,155.0021,047.09110.23

 

 

 

 

 

 

 

 

 

 

 

 

 

 

 

 

 

 

 

 

 

 

 

 

 

 

 

 

 

 

 

 

 

 

 

 

 

 

 

 

 

 

 

 

 

 

 

 

 

 

 

 

 

 

 

 

 

 

 

 

 

 

 

 

 

 

 

 

 

 

 

 

 

 

 

项 目2011年度/末2010年度/末2009年度/末
资产总额911,095.95650,123.00216,076.22
其中:流动资产225,213.53226,099.3543,395.37
负债合计338,209.79274,133.5047,881.76
其中:流动负债129,209.79106,033.507,881.76
所有者权益总额572,886.16375,989.50168,194.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72,901.22375,893.77168,194.46
营业收入28,606.8628,109.182,159.51
投资收益-30.38-0.010.00
利润总额19,802.1425,967.8511,404.28
净利润16,039.7520,711.6511,152.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50.5320,714.9311,152.24

 

 

 

 

 

 

 

 

 

 

 

 

 

 

 

 

 

 

 

 

 

 

 

 

 

 

 

 

 

 

 

 

 

 

 

 

 

 

 

 

 

 

 

 

 

 

 

 

 

 

 

 

固定资产项目投资: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

 总投资

使用募集

 资金额度

云龙示范区2011年安置房工程一期项目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0,769.0018,000.00
云龙示范区2011年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338.0015,000.00
长沙洞井铺至株洲荷塘区公路株洲段工程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0,795.0033,000.00
田明路(玉龙路)新建工程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883.0022,000.00
华强路新建工程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545.0012,000.00
合 计 100,000.00

 

 

 

 

 

 

 

 

 

 

 

 

 

 

 

 

 

 

 

 

 

 

 

 

 

 

 

 

 

 

 

 

 

 

 

 

 

 

 

 

 

 

 

 

 

 

 

 

 

 

 

 

 

 

 

 

 

 

 

 

 

 

 

 

 

 

 

 

 

 

 

 

 

 

序号承销团成员销售网点地址联系人电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6层邹迎光010-85130688
谢 丹010-8513066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詹茂军010-88085128
王慧晶010-88085995

 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李学010-88366060-8860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东区16层宋旭育0755-83516223
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万柳中路证券营业部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中路35号杨叶010-82872279
上海曹杨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曹杨路430号王杰021-62448002
上海纪翟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纪翟路61号林晓021-62218891
上海怒江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怒江北路399号2楼C座夏诗明021-52862009

 

 

 

 

 

 

 

 

 

 

 

 

 

 

 

 

 

 

 

 

 

 

 

 

 

 

 

 

 

 

 

 

 

 

 

 

 

序号项目名称2012年-2021年

 回购总额(万元)

云龙大道(长沙洞井铺至株洲荷塘区公路株洲段工程)181,517.26
田明路(玉龙路)新建工程48,303.24
华强路新建工程26,663.14
云龙示范区2011年安置房工程一期项目40,431.64
云龙示范区2011年安置房工程二期项目34,332.59
合计331,247.87

 

 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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