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82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承诺:自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08月18日至2013年08月18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增持股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将择机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以加强对发行人的控制力;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持有本公司股份,有力保证了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人员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承诺期限:2010年08月18日至2013年08月18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嘉事堂药业股份,也不由嘉事堂药业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嘉事堂药业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嘉事堂药业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嘉事堂药业股份总数的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竞业禁止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承诺:(1)本公司承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构成与嘉事堂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具有同业竞争性质的任何业务活动;(2)本公司承诺,保证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参股与嘉事堂药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公司;(3)如果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则向嘉事堂药业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4)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在作为嘉事堂药业的股东为止;(5)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函及项下的的保证、承诺即为不可撤销。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