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1年11月2日,饶陆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暨高管锁定股20,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以融资,上述股份质押的信息披露内容详见登载于2011年11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2年11月14日,饶陆华先生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暨高管锁定股股份解除质押。
截止本公告日,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167,28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96,690,000股的42.17%。本次解除质押后,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04,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2.5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37%,其中56,600,000股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1,000,000股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股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17,00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尚余62,686,000股未质押。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