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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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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
签光伏电站协议
傅嘉

 阳光电源公告,公司与三峡新能源签署《酒泉朝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肃州区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及《酒泉三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肃州区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合作开发建设共计100兆瓦的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根据安排,双方将首先对酒泉朝阳和酒泉三阳进行增资,增资后三峡新能源持有酒泉朝阳和酒泉三阳90%的股权,阳光电源持有酒泉朝阳和酒泉三阳10%的股权。此后阳光电源将把持有两公司分别10%的股权分步转让给三峡新能源,实现三峡新能源对酒泉朝阳和酒泉三阳100%控股。

 公司承诺在项目并网前,目标项目若获得低于1元/千瓦时的电价,则每个项目公司需一次性支付三峡新能源1500万元赔偿金。(傅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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