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25日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智达”)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05,981,375股无偿划转至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的事宜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息披露)。
2012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1035号),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和智达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05,981,375股无偿划转至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北京电控持有公司股票405,981,375股,占公司总股本580,097,402股的69.9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和智达不再持有公司股票。本次股份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仍为北京电控。
本次划转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北京电控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有股权划转事宜,并就进展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