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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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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股票代码:600255 编号:临2012—04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13日在芜湖市国信大酒店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8,033,6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2.9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瑞庭先生主持。

 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48,033,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李结华律师现场见证,认

 为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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