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1月12日---2012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15:00 至2012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金百合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总计15人,代表股份数135,386,4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4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135,382,7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5%。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张学斌、王小晋授权独立董事王新安出席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方式及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386,42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亮律师、孙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