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2-4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退税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以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 号)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截至2012年11月12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16,560万元,已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