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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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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2-049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追加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11月12日,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夫妇出具的承诺函,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考虑,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股份锁定承诺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姓名

职务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别占总股本比例说明
何巧女董事长

总经理

161,112,582首发限售股53.46%系控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
472,781无限售流通股0.16%系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5日增持股份。
唐凯副董事长33,964,361首发限售股11.27%系控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
合计 195,549,724 64.89% 

二、追加股份锁定承诺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唐凯夫妇郑重承诺:

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考虑,本人承诺将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原有的限售期到期之后,继续延长锁定期6个月,即锁定期延长至2013年5月27日。

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上市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公司董事会保证将主动、及时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近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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