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发布《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2年9月27日起停牌。2012年10月11日、201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重组方积极磋商,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反复论证重大重组方案的可行性,并不断对其加以完善,努力推动重组工作。
在此期间,重组各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重组双方及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等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预审工作量较大,程序较复杂,尚需时间正常完成预案公告所要求的工作。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并得到认可,公司股票自2012年10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2年11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1月26日开市时起恢复交易,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