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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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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王垚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大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汤琼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2012年9月30日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2,788.59万元,增长36.67%,主要系公司回笼较多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2012年9月30日预付账款比年初减少3,852.36万元,下降40.57%,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3)2012年9月30日应收利息比年初减少441.10万元,下降57.59%,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款减少所致。

 (4)2012年9月30日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36,950.65万元,增长492.45%,主要系季华二路LED研发生产基地土建工程和外延机芯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2012年9月30日无形资产账面余额比年初增加2,200.93万元,增长43.74%,主要系子公司南阳宝里钒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河南龙宇钒业有限公司采矿权1,188.78万元及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购买土地使用权款1,112.40万元所致。

 (6)2012年9月30日短期借款0.00万元,比年初下降100.00%,系公司偿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7)2012年9月30日应交税金比年初减少1,539.18万元,下降比例为122.56%,主要系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8)2012年9月30日应付利息0.00万元,比年初下降100.00%,主要系偿还了银行借款且支付了相应的利息所致。

 (9)2012年9月30日应付债券50,691.54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12年4月27日公开发行 50,000 万元公司债券所致。

 (10)2012年9月30日股本43,000.00万元,比年初增长了100.00%,系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256.98%,主要系应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6.34%,主要系销售人员工资及参展费用的增加。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13.03%,主要系计提应付公司债券利息1,447.54万元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4.22%,主要系公司2011年1月收回佛山市昌胜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的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5.83%,主要系结转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8.16%,主要系:

 ①2011年公司在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之前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预缴而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利润总额 减少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8.91%。主要系:

 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6.69%;

 ②发行 5 亿元公司债券,计提应付利息1,447.54万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8)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94.7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盈利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37.59%,主要系本期公司原材料采购较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和应收款项回收率提高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2.82%,主要系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43.47%,主要系本期收到公开发行 5 亿元公司债券款所致。

 4、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63.41%,主要系净利润下降及本报告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银行抵押合同

 ①2008 年11 月17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粤抵字(拓展)第200812030094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双方约定,以机器设备为2008 年11 月17 日起至2013 年11 月17 日止发生的在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下的所有债权进行抵押担保。

 ②2009 年8 月24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佛交银最抵非额字20097210824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24 号的两处编号分别为粤房地证字第C6367732 号、粤房地证字C6367733 号的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物,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自2009 年8 月24 日至2012 年8 月24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26,033,059.00 元。2009 年8月2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佛交银最抵非额字20097210825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24 号的编号为佛府国用(2008)第06000643161 号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自2009 年8 月25 日至2012 年8 月25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12,047,700.00 元。

 (2)基建施工合同

 2011年4月28日,公司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佛山市新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NS2011042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季华二路LED研发生产基地”土建工程,工程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二路北侧、华宝南路西侧,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LED研发生产基地”主楼、副楼建筑工程部分,工程合同总工期不超过370日历天,其中主楼东28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工程建设规模约为8,468万元,计划一次性建设。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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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11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授权范围内,对公司本期债券发行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修订。

 2、2011年9月8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债券的品种及期限、债券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向股东配售的安排、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拟上市交易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偿债保障措施等事项。

 3、2011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84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公司债券。

 4、2012年5月3日,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为5亿元公司债券,其中网上公开发行0.1亿元,网下发行4.9亿元,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利率为6.8%。经深交所深证上[2011]372号文同意,本期债券于2012年6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11国星债”,上市代码为“11208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垚浩

 2012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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