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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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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2-045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银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鹤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邓鹤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较年初增长47.98%,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保证金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较年初减少49.26%,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材料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较年初分别增加106.78%、减少64.79%,主要系年初比较基数较小所致;

 4、应付票据报告期较年初增加48.8%,主要系报告期内受银行融资产品结构调整所致;

 5、应付账款报告期较年初增加53.5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增加原料供应量,供应商适当加大商业信用所致;

 6、应交税费报告期较年初增加73.49%,主要系报告期内留底税额因销项税发生相应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较年初分别增加49.36%,减少48.96%和30.88%,主要系重分类和归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43.6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留抵税金高于销项税相应税费减少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190.27%,主要系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其他应收款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收支净额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26.6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地方财政补贴及奖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3428.1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采用现款现货方式交易加大了资金回收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59.4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的项目建设款项较去年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169.0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借款及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无取得配股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决议见公司2008-001号公告),公司拟购置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北环路面积约为83.3 亩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用地。公司已取得江阴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9月15日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澄土国用2012第13151号),使用权面积57409平方米。

 2、公司2012年度配股事宜正在申报受理阶段。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银龙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2-046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11月18日召开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为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出具信用证保函及其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不含7,000万长期融资担保),期限为二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方式等由公司依据本议案与相关银行订立担保合同予以明确。

 2012年10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2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1日期间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在人民币6,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截止2012年10月24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29.87万元。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2.46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10,000万元、为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长期融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信用证保函及承兑担保共计人民币36,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843.74万元,占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03 %。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2,5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1.2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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