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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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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2--01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30日公告了《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原定于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召开本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司发行美元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于2012年10月12日到期,公司股东大会需要重新审议公司发行美元债券事宜。为了把握发行美元债券的窗口期,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提议在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新增《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将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时召开。

 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预案暨召开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就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2-016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预案暨召开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的书面提案,建议将《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以临时预案的方式提交公司将于2012年11月12日召开的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原拟审议议案为《提名叶伟龙先生为中国远洋董事之预案》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之预案》(以下简称“原拟审议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作为新增预案(以下简称“新增议案”)提交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为普通决议案进行审议。

 《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公告的《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修订)》。

 鉴于上述情况,现将召开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11 月12 日(星期一)上午10 时

 5.股权登记日:2012 年9 月28 日(星期五)

 二、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大会审议事项

 原拟审议议案:

 1.以普通决议案审议提名叶伟龙先生为中国远洋董事之预案。

 2.以特别决议案审议《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之预案。

 新增议案:

 3.以普通决议案审议《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

 (二)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1. 截至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2 年9 月28 日(星期五)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和于该日H股交易结束后名列在本公司H股股东登记册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

 2. 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十一层1135室 如以传真方式登记,请传真至:010-66492211

 (三)登记时间

 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9:00-11:00,14:30-16:3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杨、郭婧

 电 话: 010-66492992、66492215

 传 真: 010-66492211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回执式样

 授权委托书

 就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的《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 年11 月12 日(星期一)上午10时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

 1.审议审议提名叶伟龙先生为中国远洋董事之预案(普通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审议《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之预案(特别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之预案》(普通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请在上述选项中打“√”,多选无效。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回执

 截止2012 年9 月28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股,拟参加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持股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以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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