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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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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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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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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目标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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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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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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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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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1 年9月20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如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投资比例将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2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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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分析评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三季度GDP同比增速预计较二季度仍有所下滑,但下滑幅度有所收窄。从工业增加值角度来看,各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仍延续了上半年的下滑趋势,但下滑势头有所减缓。从各项经济活动指标来看,名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较二季度基本持平,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较二季度略有回升,进出口同比增速较二季度有明显下滑。随整体经济的下滑,三季度CPI仍持续回落并维持在较低水平。货币供应方面M1和M2同比增速在二季度末出现了企稳回升的迹象,三季度货币供应整体较二季度有所回升。随着经济整体增速的持续放缓,工业企业整体利润水平出现了持续下降,同时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普遍出现了大幅下滑。在实体经济下滑时间超出市场预期以及上市公司业绩大幅低于预期的双重影响之下,市场在三季度出现了大幅的单边下跌,上证指数涨幅为-6.26%,创业板价格指数涨幅为-5.10%,作为被动型指数基金,创业板ETF联接基金的单位净值跟随业绩比较基准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91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80%,年化跟踪误差为0.6959%,各项指标均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市场,宏观经济总体将保持平稳发展,宏观经济政策短期的重点将更加突出稳定经济增长,中长期的重点仍是在保持经济总量平稳快速发展的前提下,通过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来加速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短期内在适当扩大基础设施投资、拉动内需以及促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力度可能有所增强,宏观经济在未来一两个季度内企稳并有所回升的概率较大。海外经济方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虽暂时有所缓解但隐忧仍存,美国经济复苏的趋势相对较为明显。鉴于内外需结构的调整、优化以及国内经济的弹性和潜在的内生增长力,本基金对中国经济中长期的前景持相对乐观的判断。创业板指数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指数成分股市值小、成长性高、弹性大。创业板指数成分股主要为小市值股票,虽然其估值水平普遍较主板大市值股票高,但鉴于当前中国经济转型期的大背景和新兴产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创业板指数中长期的投资价值依然明显。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创业板ETF联接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业绩基准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期望创业板ETF联接基金为投资者进一步分享中国经济的未来长期成长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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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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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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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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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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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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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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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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