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大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姜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刘祥华 | 18,430,000 | 0 | 0 | 18,43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朱兆服 | 5,250,000 | 0 | 0 | 5,250,000 | 首发承诺、高管锁定股份 | 2013年5月11日解售150万股、2012年12月29日解售375万股 |
| 钟 波 | 4,560,000 | 0 | 0 | 4,56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王国华 | 4,560,000 | 0 | 0 | 4,56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刘 燕 | 4,560,000 | 0 | 0 | 4,56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邓铁山 | 4,560,000 | 0 | 0 | 4,56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黄盛秋 | 3,036,000 | 0 | 0 | 3,036,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李三元 | 3,036,000 | 0 | 0 | 3,036,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潘 林 | 3,036,000 | 0 | 0 | 3,036,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王 敏 | 3,036,000 | 0 | 0 | 3,036,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郑国胜 | 3,036,000 | 0 | 0 | 3,036,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彭勋德 | 3,036,000 | 0 | 0 | 3,036,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管新和 | 2,518,000 | 0 | 0 | 2,518,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张 旭 | 2,518,000 | 0 | | 2,518,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杨龙顺 | 2,518,000 | 0 | 0 | 2,518,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张 成 | 2,400,000 | 1,200,000 | 0 | 1,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5月11日解售120万股 |
| 刘芳喜 | 2,280,000 | 0 | 0 | 2,28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王亚军 | 2,280,000 | 0 | 0 | 2,28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11日 |
| 戚燕萍 | 2,000,000 | 1,000,000 | 0 | 1,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5月11日解售100万股 |
| 张伶伶 | 600,000 | 300,000 | 0 | 3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5月11日解售30万股 |
| 合计 | 77,250,000 | 2,500,000 | 0 | 74,750,000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73,447,199.36 | 795,408,511.74 | 9.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11,432,895.19 | 688,629,592.96 | 3.31% |
| 股本(股) | 134,000,000.00 | 67,000,000.00 | 1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31 | 10.28 | -48.35% |
|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7,540,644.72 | -1.0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73 | 49.5%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74,673,448.49 | 28.45% | 214,107,066.95 | 9.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656,593.63 | 38.39% | 43,100,315.40 | 16.2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37.5% | 0.32 | 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37.5% | 0.32 | 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4% | 0.46% | 5.99% | -3.3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2% | 0.69% | 5.75% | -3.15%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2,449.04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62,656.6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75.0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25.0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307,485.85 | |
| | | |
| 合计 | 1,740,469.83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36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余芸春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詹政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 周天烽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 |
| 东兴证券-光大-东兴1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703,9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3,942 |
| 中信证券-建行-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502,3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2,394 |
| 曹栋 | 1,425,5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5,584 |
| * 张成 | 1,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0,000 |
| 丁增霖 | 1,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0,000 |
| * 戚燕萍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 | 823,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823,971 |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股东所持股份含有登记日收市后由限售股解限而来的股份,该股份可于次一日上市交易。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17,008,409.60元,减少31.38%,主要原因系随着规模扩大,为满足生产订单的需要,原材料、机器设备采购量增加,以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7,355,919.64元,增加117.85%,主要原因系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客户增加所致。
3、 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242,334.00元,增加33.02%,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投标保证金及药机展览会定金所致。
4、 本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24,974,180.19元,增加34.59%,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为满足客户订单的要求,增加原材料的集中采购量及生产投入所致。
5、 本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87,259,940.46元,增加139.12%,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的建安工程已达可使用状态,在建工程已转固定资产核算,同时,配套设备交付验收合格,本期进入固定资产核算所致。
6、 本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13,649,275.36元,增加151.6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投入的无形资产—土地所致。
7、 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0,000,000元,增加50%,主要原因系随着规模扩大相应加大流动资金投入所致。
8、 本报告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增加6,961,605.74元,增加35.86%,主要原因系本期新成立的子公司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及生产投入所致。
9、 本报告期末预收帐款较期初增加3,877,252.18元,增加49.79%,主要原因系本期客户订单增加,相应预收的订金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2,711,842.44元,减少51.75%,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了上年末的年终奖金所致。
11、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063,282.23元,减少40.23%,主要原因系本期原材料及机器设备采购量增加,相应增加增值税进项税而减少应交增值税所致。
12、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8,835,845.10元,增加735.3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应付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实物投资扣除投资部份后的差价所致。
13、2012年1-9月管理费用较2011年1-9月增加7,145,572.06元,增加30.3%,主要原因系新成立的子公司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及美国VENUS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LLC前期筹建的相关费用纳入合并所致。
14、2012年1-9月财务费用较2011年1-9月减少967,641.03元,减少35.11%,主要原因系去年5月收到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15、2012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较2011年1-9月减少4,601,870.07元,减少57.41%,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回款情况较好,资产减值损失相应降低。
16、2012年1-9月所得税费用较2011年1-9月增加2,204,188.92元,增加39.33%,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入和利润增加,相应增加所得税费用所致。
17、2012年1-9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11年1-9月增加79,198,709.11元,增加68.17%,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回款政策落实较好所致。
18、2012年1-9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011年1-9月增加58,408,634.17元,增加39.11%,主要原因系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加大原材料集中采购及生产投入所致。
19、2012年1-9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2011年1-9月增加13,713,548.17元,增加62.14%,主要原因系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加大人工投入所致。
20、2012年1-9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2011年1-9月增加54,819,548.40元,增加295.79%,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的建安工程和配套设备的投入所致。
21、2012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1年1-9月减少400,215,813.33元,减少88.15%,主要原因系2011年5月公司收到首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业务回顾
报告期,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年经营计划,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107,066.9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56%;实现营业利润48,147,745.6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31%;实现净利润42,386,922.4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的净利润43,100,315.4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27%。
报告期,为了形成公司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发业务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目前该计划草案已报至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未来展望
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继续贯彻执行年初制定的2012年度经营计划,顺利完成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随着新版GMP强制认证期限的临近,制药机械设备升级换代加速,会给制药装备行业带来一波需求高峰。公司将把握好行业政策带来的机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优势,同时,加大市场开发及品牌建设力度,从而进一步稳固并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超募资金有20026.66万元尚未使用,公司将遵照相关法规加强对超募资金的管理,并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利用超募资金将公司做大做强。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股
东 |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0年01月10日 |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动锁定承诺期限详见本表承诺内容一栏。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期限为长期。 | 报告期,上述人员均完全履行了股份锁定与限制的相关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
| 解决方式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上述各方均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6,468.20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12.6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877.6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30条塑料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建设项目 | 否 | 6,976.45 | 6,976.45 | 1,404.63 | 4,910.71 | 70.39% | 2012年6月30日 | 171.83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30台全自动智能灯检机建设项目 | 否 | 3,456.31 | 3,456.31 | 118.65 | 3,221.81 | 93.22% | 2012年6月30日 | 17.28 | 不适用 | 否 |
| 制药装备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197.37 | 3,197.37 | 577.98 | 2,933.71 | 91.75% | 2012年6月30日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630.13 | 13,630.13 | 2,101.26 | 11,066.23 | - | - | 189.1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投资设立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 否 | 4,800 | 4,800 | | 4,800 | 100% | 2012年1月4日 | | | 否 |
| 投资设立美国VENUS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LLC | 否 | 2,011.41 | 2,011.41 | 2,011.41 | 2,011.41 | 100% | 2012年7月24日 | |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6,000 | 6,000 | | 6,000 | 1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2,811.41 | 12,811.41 | 2,011.41 | 12,811.41 | - | - | | - | - |
| 合计 | - | 26,441.54 | 26,441.54 | 4,112.67 | 23,877.6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智能灯检机项目实际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铺底流动资金,现在已进入投产阶段。2、塑料安瓿线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铺底流动资金。现在已开始进入投产阶段。 |
| 3、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可使用状态,配套设备的投入已基本完成,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暂未支付的项目工程及设备尾款和铺底流动资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328,380,700.00元,2011年6月以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2月以超募资金4,800万元与上海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宝山工业园区合资设立上海千山远东制药机械有限公司,2012年7月以超募资金314.19万美元(人民币20,114,129.61元)与加拿大ACIC在美国芝加哥合资设立VENUS PHARMACEUTICAL MACHINERY,LLC。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了年产30条塑料安瓿注射剂生产自动线建设项目771.02万元;年产30台全自动智能灯检机建设项目550.01万元;制药装备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0.01万元,共支付了1871.04万元。根据招股说明书上说明的置换计划,201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871.0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目前,相关资金已经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2012年6月2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 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偿债能力、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并由董事会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额外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并在征询监事会意见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或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先形成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预案并应征求监事会的意见并由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独立意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并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或股票方式。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积极地实施现金利润分配政策, 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政策,于2012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三次董事会、第四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2年3月30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即以公司2011年末股本6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01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2011年末总股本67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根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2 年5月实施完毕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祥华):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