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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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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千元)177,314,673.00159,264,127.001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85,348,853.0081,398,045.0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446.144.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6,488,926.00-3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9-31.9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2,076,766.006,845,840.00-2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52-2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5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52-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68.21减少0.9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38.06减少0.93个百分点

公司负责人王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庆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乔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负责人姓名王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翁庆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柴乔林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2012年1-9月2011年1-9月(经重述)变化比率%
一、商品煤产量(万吨)8,2437,7266.7
其中:中煤平朔公司6,6025,99910.1
上海能源公司559580-3.6
华晋焦煤公司149-100.0
中煤华晋公司31
东坡公司61652517.3
南梁公司1411354.4
大中公司29124319.8
朔中公司50343316.2
陕西公司22
二、商品煤销量(万吨)10,61410,1364.7
(一)自产商品煤8,0087,5096.6
1、动力煤7,9807,4227.5
(1)内销7,9287,3657.6
其中:长协3,7484,105-8.7
现货4,1803,26028.2
(2)出口5257-8.8
其中:长协5257-8.8
现货?
2、焦煤2887-67.8
(1)内销2887-67.8
其中:长协21-100.0
现货2866-57.6
(2)出口
其中:长协
现货
(二)买断贸易煤2,3452,396-2.1
其中:国内转销2,0102,172-7.5
自营出口-50.0
进口贸易32822049.1
转口贸易
(三)代理进出口26123112.9
其中:代理进口89
代理出口172231-25.5
三、焦炭产量(万吨)128161-20.5
四、煤矿装备产值(万元)659,318630,5884.6
☆:无生产或销售
注:1、本公司内部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煤炭交易量,其中,2012年1-9月份522万吨,2011年同期338万吨。
2、由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分立,自2011年9月起不再统计该公司商品煤产销量。
 

2.2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093
债务重组损益-5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5,97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2,921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11,2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7,532
所得税影响额-42,2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943
合计129,013

2.3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千元
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

(经重述)

增减(%)主要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381,38299,177284.5付息债务增加使利息支出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202,63393,862115.9所属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对库存商品和期限较长的备品备件等计提的减值损失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71,115-94.0铝锭期货业务持仓浮动盈余同比减少。
投资收益231,23255,037320.1按持股比例确认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114,97869,63865.1所属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同比增加。
营业外支出67,47325,659163.0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和捐赠支出同比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445,559636,143-30.0非全资企业本期实现净利润同比减少。

主要调节事项说明:

(a)维简费和安全费用调整: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公司按原煤产量计提维简费及安全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对计入成本的维简费及安全费用予以冲回,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

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调整:根据山西省政府规定,公司在山西省的煤炭生产企业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按原煤产量计提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计提和使用的会计处理同上述维简费和安全费用。根据相关规定,这些费用将专门用于煤矿转产及土地恢复和环境保护支出。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入成本的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予以冲回,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

(b)由于煤炭行业专项基金调整形成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不同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导致的递延税项调整。

(c)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d)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2.4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12年1至9月2011年1至9月(经重述)同比增减
销售量

(万吨)

销售价格

(元/吨)

销售量

(万吨)

销售价格

(元/吨)

销售量

(万吨)

销售价格

(元/吨)

一、自产商品煤合计8,0084787,509494499-16
 (一)动力煤7,9804777,422484558-7
 1、内销7,9284757,365482563-7
 (1)长协3,7484564,105408-35748
 (2)现货4,1804913,260574920-83
 2、出口5277357796-5-23
 (1)长协5277357796-5-23
 (2)现货
 (二)焦煤28730871,382-59-652
 1、内销28730871,382-59-652
 (1)长协211,412-21
 (2)现货28730661,373-38-643
 2、出口
二、买断贸易煤合计2,3456172,396685-51-68
 (一)国内转销2,0106192,172686-162-67
 (二)自营出口2﹡3,1304﹡2,395-2735
 (三)进口贸易328577220641108-64
 (四)转口贸易1,056
三、进出口代理合计26114★23118★30-4
 (一)进口代理898★89
 (二)出口代理17217★23118★-59-1
☆:本期无发生

★:代理费收入


注: 1、以上资料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千元
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

(经重述)

增减(%)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88,9269,575,894-32.2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48,969-23,631,643-18.1主要是项目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和股权投资等资本性支出同比增加较大的同时,使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安排初始存期超过三个月存款的投资活动支出同比大幅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64,55716,113,422-35.7债务融资净增加额同比减少。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千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2年1-9月2011年1-9月(经重述)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经重述)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6,845,8407,637,62185,348,85381,398,045
差异项目及金额——
(a)煤炭行业专项基金调整 (包括安全维简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36,836803,0172,000,9652,118,289
(b)煤炭行业专项基金调整导致的递延税调整-62,015-203,383-1,329,143-1,342,952
(c)政府补助调整2,7835,029-52,867-55,650
(d)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155,259-155,259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7,023,4448,242,28485,812,54981,962,473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20,43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7,505,872,019人民币普通股
HKSCC NOMINEES LIMITED3,960,192,426境外上市外资股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120,000,000境外上市外资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6,560,81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998,68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2,656人民币普通股
徐王冠12,000,154人民币普通股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393,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863,39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8,369,169人民币普通股

四、煤炭销售数量及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经重述)

增减

(%)

主要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9,104,3035,553,58863.9公司为适应市场形势,对重点用户适当调整了销售政策和结算模式,使应收账款增加。
预付款项4,050,1782,618,60454.7所属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付运费、材料等款项增加。
应收利息209,291316,371-33.8收回上年度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
应收股利4,36728,611-84.7收到参股公司以前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
其他应收款3,586,2802,589,15638.5因生产经营需要垫付的款项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24,849524,849-76.2到期收回对参股公司提供的银行委托贷款。
工程物资373,605134,123178.6项目建设采购工程物资增加。
短期借款4,085,2962,254,69681.2因生产经营需要增加银行借款。
应付票据1,583,207760,718108.1生产经营过程中票据结算量增加。
预收款项3,333,2742,499,37533.4本期预收煤炭贸易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1,806,2283,671,118-50.8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应付利息133,236337,225-60.5支付付息债务利息。
应付股利203,8148,7942,217.6所属控股企业已分配尚未支付的对少数股东股利增加。
长期借款19,332,41611,456,01368.8因项目建设需要增加银行借款。
应付债券19,892,13714,955,00033.0本期发行50亿元中期票据。

注:如自产商品煤均价减除相应的运杂费因素后,本期为379元/吨,同比减少26元/吨,其中自产动力煤均价减除相应的运杂费因素后,本期为378元/吨,同比减少17元/吨。

五、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经重述)2011年1-12月(经重述)与2011年1-12月比与2011年1-9月比
增减额增减幅增减额增减幅
(%)(%)
材料成本(不含外购入洗原料煤成本)54.156.3958.54-4.44-7.6-2.29-4.1
外购入洗原料煤成本19.6920.0122.08-2.39-10.8-0.32-1.6
人工成本29.5830.9429.83-0.25-0.8-1.36-4.4
折旧及摊销29.2127.8529.48-0.27-0.91.364.9
维修支出9.68.9511.58-1.98-17.10.657.3
安全维简费结余-0.895.75-0.08-0.81-6.64-115.5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准备金)19.7120.0520.02-0.31-1.5-0.34-1.7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结余4.976.853.471.543.2-1.88-27.4
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结余5.715.855.94-0.23-3.9-0.14-2.4
外包矿务工程费23.1119.8824.05-0.94-3.93.2316.2
其他成本22.8527.5732.19-9.34-29-4.72-17.1
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17.64230.09237.1-19.46-8.2-12.45-5.4

2012年1-9月,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17.64元/吨,与2011年全年237.10元/吨比减少19.46元/吨,下降8.2%。与2011年1-9月的230.09元/吨比减少12.45元/吨,下降5.4%,主要是:

一是材料成本同比减少2.29元/吨,主要是公司进一步加强材料单耗管理,以及华晋公司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使单位材料成本同比减少。

二是人工成本同比减少1.36元/吨,主要是公司严格控制人工成本,以及华晋公司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使单位人工成本同比减少。

三是折旧及摊销成本同比增加1.36元/吨,主要是2011年下半年以来,在建项目转固增加以及所属企业根据2012年度资本开支计划安排购置设备同比增加。

四是安全维简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等四项基金结余成本同比减少8.66元/吨,主要是本期费用化使用专项基金同比增加,使专项基金结余成本减少。

五是外包矿务工程费同比增加3.23元/吨,主要是公司所属矿区露天矿外包剥离成本增加。

六是其他成本同比减少4.72元/吨,主要是所属企业本期发生的环境复垦以及其他中小工程支出同比减少。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7月12日,本公司正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了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申请文件,申请发行总额度为人民币150亿元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2012年8月15日该项申请获正式注册,2012年9月19日完成首次7年期50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

(2)2010年5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其中涉及公司所属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周边居民搬迁的环保问题。对此,公司高度重视,目前已与当地政府就搬迁事宜达成初步意向。

(3)收购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公司及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详情参见本报告《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部分的有关内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与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中煤集团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业竞争事宜。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表示,在上述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涉及项目的手续及证照完善后,争取1-2年内将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本公司,争取3-5年内将中煤集团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注入本公司,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12年3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收购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收购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目前,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公司的收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已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鉴于国家对煤炭安全生产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煤炭项目的审批过程较长,本公司将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形势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在相关项目手续相继完善后,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成熟一个,收购一个”的原则,逐步行使优先受让权,收购中煤集团相关煤炭及煤化工主业资产,减少中煤集团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

(2)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于2011年9月22日、23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了本公司A股股份5,520,000股和5,768,487股,并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2011年9月22日起算)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2%的A股股份,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有的本公司股份。目前,接中煤集团通知,在2011年9月22日至2012年9月21日期间,中煤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24,228,245股。截至2012年9月21日,中煤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中煤集团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2011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503,817,000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两种财务报表税后利润的较低者)的30%,计人民币2,851,145,1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人民币0.215元(含税)。

截止本报告公告日,2011年度末期股息已全部向公司股东支付。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安

2012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代码: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2─03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0日以书面送达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在境内外公布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定于2012年12月11日上午9时召开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代码: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2─03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9日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是否提供网路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时

3、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4、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审议《关于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北中煤旭阳焦化公司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12年11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 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境内外律师。

四、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12年11月20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新民、景晶

电话:010-82256481、010-82256246

电子邮件地址:yangxinm@chinacoal.com、 jingjing@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84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提案序号会议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北中煤旭阳焦化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意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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