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振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黄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 |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42,145,277.87 | 2,146,701,173.56 | 13.7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331,376,884.17 | 1,263,433,917.09 | 5.38% |
| 股本(股) | 598,560,000.00 | 299,280,000.00 | 1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22 | 2.11 | 5.21% |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24,832,243.07 | -10.31% | 711,580,773.43 | 3.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810,636.17 | -19.61% | 100,599,767.08 | 11.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0,882,237.37 | -149.1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3 | -142.8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20% | 0.17 | 13.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20% | 0.17 | 13.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5% | -0.70% | 7.72% | -0.2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5% | -0.88% | 6.59% | 1.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653.03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14,875,561.3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13,898.25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55,768.2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1,438.65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714,247.02 | |
| 合计 | 14,620,195.16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孙毅 | 公司控股股东孙毅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08年08月06日 | 3年 | 严格履行,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孙毅 | 孙毅先生持有的245,400,000股本公司股票原将于2012年8月7日解锁,现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解锁时间延长至2013年8月6日;同时,其于2011年12月23日增持的401,730股和2012年6月29日增持的220,340股公司股票亦自愿延长锁定期至2013年8月6日。 | 2012年07月24日 | 1年 | 严格履行,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万元)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21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411,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11,125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6,3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36,316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77,5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77,536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7,983,836 | 人民币普通股 | 7,983,836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42,719 | 人民币普通股 | 7,942,719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7,628,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7,628,625 |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7,559,524 | 人民币普通股 | 7,559,524 |
| 彭建义 | 4,9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5,000 |
|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0,000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65,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5,406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10%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6,330.03 | 至 | 19,958.93 |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1,444,778.7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因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给公司带来订单、排产的压力;此外, 2011年公司出售浙富置业和浙富大厦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本期无该项收益。公司预计2012年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10%之间。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非公开发行事项进展情况
2012 年 10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16 | 25.68 | -44.86% | 主要系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
| 应收票据 | 1,925.88 | 7,024.16 | -72.58% | 主要系上年应收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
| 预付款项 | 10,523.38 | 5,986.71 | 75.78% | 主要系本期末预付的模型试验费、设备款及外协款项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1,697.57 | 1,190.91 | 42.54% |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
| 存货 | 64,035.25 | 30,127.46 | 1.13倍 | 主要系本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 534.02 | -100% | 主要系上年华能信托●惠普8号(杭房开股权受益权投资到期,资金转入一般账户所致。 |
| 在建工程 | 9,975.20 | 6,820.15 | 46.26% | 主要系本期厂房建设投入及设备安装投入增加所致。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无形资产 | 24,512.49 | 13,080.06 | 87.40% |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期取得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投入的无形资产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6.08 | 170.28 | 1.62倍 | 主要系本期结算的房屋装修费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19,572.45 | 6,000.00 | 2.26倍 | 主要系本期取得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 预收款项 | 4,387.88 | 3,353.72 | 30.84%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建造合同预收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9.67 | 1,831.55 | -39.41% | 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薪酬本期发放所致。 |
| 应付利息 | 105.81 | 23.10 | 3.58倍 | 主要系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
| 应付股利 | 237.04 | 111.26 | 1.13倍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35名股权激励对象645.00万股限售股股利增加所致。 |
| 实收资本 | 59,856.00 | 29,928.00 | 100% | 主要系本期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9,928.00万元所致。 |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50.15 | 263.14 | 1.47倍 | 主要系本期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增加所致。 |
| 销售费用 | 1,712.04 | 1,193.66 | 43.43% | 主要系本期努力开拓海外市场,以及本期售后服务费用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
| 财务费用 | 498.67 | 267.12 | 86.68% | 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6.39 | 709.05 | -1.21倍 | 主要系前期应收账款收回,新增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
| 投资收益 | 119.87 | 2,492.68 | -95.19% | 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和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无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201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5月30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该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65天。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等。发行短期融资券可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应对日趋紧张的信贷压力,同时可适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目前,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正在评级阶段。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毅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6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 年10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刊登在2012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董事赵志强先生与激励对象刘玲女士存在夫妻关系,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11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8%,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4)激励对象在本计划实施完毕之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5)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
计算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其对应净利润自募投项目达产后计入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 | 2、201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4%,若剔除股权激励增发股份对净资产的影响,则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45%,均高于12%的业绩目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2010年增长12.62%,符合增长率不低于10%的业绩目标。
因此,2011年业绩实现满足解锁条件。 |
| 4、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7年、2008年及2009年)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 201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亿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1.09亿元;201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7亿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0.97亿元,满足解锁条件。 |
| 5、根据《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解锁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 2011年度,3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
2、第二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现持有限制性股票数(万股) | 第二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万股) | 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万股) |
| 1 | 成德明 | 总工程师 | 90 | 30 | 60 |
| 2 | 俞增强 | 副总工程师 | 90 | 30 | 60 |
| 3 | 邵保安 | 副总工程师 | 90 | 30 | 60 |
| 4 | 刘晓曦 | 副总工程师 | 90 | 30 | 60 |
| 5 | 毛继业 | 副总工程师、绝缘开发部部长 | 90 | 30 | 60 |
| 6 | 刘玲 |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 90 | 30 | 60 |
| 7 | 黄剑奎 | 副总工程师、电机部部长 | 90 | 30 | 60 |
| 8 | 徐国敏 | 水机部部长兼水轮机副总设计师 | 90 | 30 | 60 |
| 9 | 朱再华 | 水机工程师 | 45 | 15 | 30 |
| 10 | 刘元涛 | 主任设计师 | 45 | 15 | 30 |
| 11 | 朱何会 | 主任设计师 | 45 | 15 | 30 |
| 12 | 凌成震 | 主任设计师 | 45 | 15 | 30 |
| 13 | 周庆大 | 主任设计师 | 45 | 15 | 30 |
| 14 | 黄亿良 | 主任设计师 | 45 | 15 | 30 |
| 15 | 楚利 | 主任设计师 | 45 | 15 | 30 |
| 16 | 严锦丽 | 主任设计师 | 45 | 15 | 30 |
| 17 | 张恒峰 | 电控部部长 | 45 | 15 | 30 |
| 18 | 陈木根 | 制造技术部主任工艺师 | 45 | 15 | 30 |
| 19 | 李建国 | 设备保证部部长 | 45 | 15 | 30 |
| 20 | 徐亦明 | 品管部副部长 | 45 | 15 | 30 |
| 21 | 孟培根 | 品管部副部长 | 45 | 15 | 30 |
| 22 | 熊炜 | 采购部部长 | 45 | 15 | 30 |
| 23 | 江建松 | 金工工厂厂长 | 45 | 15 | 30 |
| 24 | 王劲松 | 项目部副部长 | 45 | 15 | 30 |
| 25 | 王雪飞 | 制造技术部主任工艺师 | 45 | 15 | 30 |
| 26 | 胡大水 | 售后服务部部长 | 45 | 15 | 30 |
| 27 | 刘富春 | 电气工厂厂长 | 45 | 15 | 30 |
| 28 | 闾丹 | 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 45 | 15 | 30 |
| 29 | 陈捷 | 市场部执行总监 | 45 | 15 | 30 |
| 30 | 沈卫 | 市场部执行总监 | 45 | 15 | 30 |
| 31 | 郭岳汀 | 企划部部长 | 45 | 15 | 30 |
| 32 | 王炜 | 总经理工作部部长 | 45 | 15 | 30 |
| 33 | 陈国标 | 结构工厂副工厂长 | 45 | 15 | 30 |
| 34 | 王剑波 | 成品工厂厂长 | 45 | 15 | 30 |
| 35 | 高跃生 | 市场部执行总监 | 45 | 15 | 30 |
| 合 计 | 1935 | 645 | 1290 |
注:1)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派人民币2.3元现金的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290万股。
2)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派人民币1.3元现金的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2580万股。
3)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聘任刘玲为公司副总经理,于201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成德明为公司总工程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刘玲和成德明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4、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5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共6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富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已满足,尚待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提交的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三、会议以 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管理公司银行存款,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孙毅先生对具体购买事宜进行审批。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7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7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 年10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怀勇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35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