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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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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喜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顾德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81,779,998.73578,072,715.58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20,298,032.5783,150,288.5144.68%
股本(股)190,000,000.0019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630.4443.18%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33,750,070.3540.95%268,159,189.05-1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154,742.05-45.82%-53,479,410.94-21.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9,370,651.84-985.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1-8.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46.43%-0.28-46.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46.43%-0.28-46.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24%-13%-94.8%-67.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4%-12.82%-95.57%-68.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捐赠-739,569.62 
合计-877,958.97--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8,389.3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3,56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12,760,079人民币普通股12,760,079
游国华3,360,802人民币普通股3,360,802
戴联平1,549,410人民币普通股1,549,41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周仁瑀668,800人民币普通股668,800
孙治明650,000人民币普通股650,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637,200人民币普通股637,200
叶爱薇623,888人民币普通股623,888
魏世明613,812人民币普通股613,812
胡军553,053人民币普通股553,053
股东情况的说明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31.3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采购钛矿、硫酸等主要化工原材料,供应商要求采用预付货款结算方式;

2.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比年初增加105.91%、620.5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加大了技改投入,增加了工程物资采购。;

3.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43.17%,主要是因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

4.报告期内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42.23%,主要原因是受钛白粉市场低迷的影响,公司相应调整了销售政策;

5.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108.80%,主要是为执行重整计划从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安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用于偿还债务;

6.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4.59%,主要是因为销量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9.87%,主要是因为企业进行破产重整,自法院受理日起停止计提银行贷款利息;

8.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54.85%,主要是因为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减少,;

9.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872.4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37.58%,主要是执行重整计划清偿了供应商申报的债权;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破产重整工作进展情况:2012年7月31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做出(2012)嘉破字第01-5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终止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截止2012年10月12日,本公司已完成了破产重整计划中确定的应清偿的各种债务的清偿工作,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基本结束。10月15日,公司管理人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文件,申请法院出具本次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相关证明。2012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确认本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不竞争承诺函2000年12月18日永久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李建锋股份锁定承诺2012年08月13日36个月正在履行
陈富强股份锁定承诺2012年08月13日12个月正在履行
胡建龙股份锁定承诺2012年08月13日12个月正在履行
武汉九洲弘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2012年08月13日12个月正在履行
武汉普瑞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锁定承诺2012年08月13日12个月正在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0600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7,668,582.9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2012年预计经营亏损比上年减少40%-50%;

2、预计执行重整计划将产生债务重组收益1.1亿元左右。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ST钛白 公告编号:2012—11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李建锋先生、陈富强先生及胡建龙先生的通知,由于质押合同履约完毕,李建锋先生、陈富强先生及胡建龙先生已将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2335万股(其中李建锋1555万股,陈富强416万股,胡建龙364万股),于2012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2年10月18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锋先生持有公司3000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9%,无质押股份;陈富强先生持有公司800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无质押股份;胡建龙先生持有公司700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无质押股份。

上述股权质押事项详见2012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80)。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ST钛白 公告编号:2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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