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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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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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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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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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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3月22日至201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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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的约定:

 (1) 由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自2004年11月5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和资产配置比例适用如下规定:

 1)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50指数;

 2) 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限制为:在目前的法律法规限制下,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正常情况下股票投资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

 (2) 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剧烈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6.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51%。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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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分析评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陆续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观察,年初以来经济增长下行趋势在三季度进一步延续,投资者逐渐向后调整了对经济见底时间的预期。1到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3.1%,微观实体盈利能力持续下滑也印证了宏观经济下行的背景趋势。三季度以来股票市场的整体下行压力增加,一方面是对经济调整周期可能延长的悲观预期下市场估值中心下移的反应,另一方面也是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实质性变化调整的反应。三季度A股市场震荡下行,上证指数涨幅为-6.26%,上证50指数同期涨幅-5.60%,50指数基金三季度基金净值跟随基准指数呈现一定幅度的下跌。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19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5%,同期基准指数收益率为-5.60%,年化跟踪误差1.26%,在合同规定的控制范围之内。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短期来看,宏观经济增长仍处于经济周期下行和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下,国内经济放缓趋势将进一步延续。与此同时,在经历过近一年的调整期后,政策预调的滞后影响及外围经济环境的转暖将对短期经济企稳将起到更为明显的作用。中期来看,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面因素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我们对国内经济增长潜力依然维持相对乐观的判断。A股市场目前估值水平仍然处于历史较低区域,为长期投资提供了一定的安全空间。50指数基金将在控制基金相对基准指数的跟踪误差的前提下,根据对市场未来结构性变化的判断,对投资组合做适度的优化和调整,力争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收益,追求长期资本增值。期望本基金为投资者分享中国证券市场大盘蓝筹股未来长期稳定的增长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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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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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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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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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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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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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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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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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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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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