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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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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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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提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鹏华动力”。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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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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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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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7年1月9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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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国内经济增长仍处于下滑之中,消费和投资均持续减速,8月的工业增加值首次跌破9%。经济的持续低迷已对企业利润构成伤害,1-8月工业企业利润增速为-3.1%,降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短周期的去库存调整与长周期的结构性调整的叠加对经济的杀伤力正在体现,而且可能持续长达几年的时间。

 基于对经济基本面的判断,本基金在3季度仍然保持较低的股票仓位,同时集中持有了医药、食品饮料、精细化工等行业中我们预期能够穿越周期的公司,这一策略使得本基金在该季度取得了一定的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29%,同期上证综指下跌6.26%,深圳成指下跌8.64%,沪深300指数下跌6.8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我们不认为短期内会出现重大转机,市场运行格局仍然会是弱势寻底。但当前,我们也发现经济短期有企稳的迹象,短周期的去库存可能会暂时告一段落,而十八大的召开有利于投资人的情绪稍许稳定。所以我们预计后市可能会趋稳,部分强周期的板块可能会有所表现,但操作难度也较大。我们将仍然持有和寻找优质的成长股,谨慎对待可能的市场反弹。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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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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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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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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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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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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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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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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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2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7.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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