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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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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989,938,305.611,185,183,579.636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873,386,070.69853,941,968.862.28%
股本(股)295,980,000.00295,98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952.892.08%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372,362,735.1863.93%948,898,049.50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966,986.39304.33%17,686,422.7420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97,150,991.843,289.6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67973,287.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37304.24%0.05982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37304.24%0.05982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1.71%2.05%1.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1.74%2.04%1.41%

公司负责人邹宝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茂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孙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74.14 
所得税影响额-15,428.90 
   
合计77,966.51--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0.00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992.0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8,029.22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0,07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112,906,097人民币普通股112,906,09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808,000人民币普通股808,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654,701人民币普通股654,701
石河子长丁投资有限合伙企业560,000人民币普通股560,00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541,893人民币普通股541,893
杨军5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
杨敬堂443,516人民币普通股443,516
陈健泳413,453人民币普通股413,453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405,191人民币普通股405,191
杨少明402,128人民币普通股402,128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银行存款比上年期末增加1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成套项目合同生效和实施收到了业主预付的工程款和进度款。

2、应收账款比上年期末增加2834.6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增加。

3、预付账款比上年期末增加42%,主要原因是公司贸易业务和成套项目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增加。

4、存货比上年期末增加1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执行各项合同采购的存货大量增加。

5、应付账款比上年期末增加109%,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尚未结算的款项增加。

6、预收账款比上年期末增加4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成套项目合同生效和实施收到了业主预付的工程款和进度款。

7、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3%,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主要原因是公司贸易规模增加以及公司执行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8、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128.2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美元升值造成公司汇兑收益增加。

9、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46%,利润总额增加22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201%,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给公司带来了较大收益,同时由于美元升值造成公司汇兑收益增加。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51,273.7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成套项目合同生效和实施收到了业主预付的工程款和进度款。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于2012年4月16日生效,进入项目实施阶段,目前该项目正按进度计划正常开展。

埃塞俄比亚肯色糖厂项目合同于2012年3月15日生效,公司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目前,业主已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8月20日北京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任何书面资料。
2012年09月03日北京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基本面情况;未提供任何书面资料。
2012年09月10日北京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任何书面资料。
2012年09月11日北京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基本面情况;未提供任何书面资料。
2012年09月27日北京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任何书面资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2-30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9日

召开地点: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2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其中涉及董事、监事选举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邹宝中先生

2、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142,342,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09%。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董事,结果如下:

刘艳女士:142,342,130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当选;

胡东海先生:142,342,130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当选;

苏晔先生:142,342,130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当选;

孙红女士:142,342,130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当选。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选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监事,结果如下:

刘瑞坤先生:142,342,130股同意(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当选。

(三)审议通过了聘请2012年度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代表142,342,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

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

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人民币。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向淑芹、赵利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中成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2-31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2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邹宝中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二、关于审议增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同意增补刘艳女士、胡东海先生、苏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苏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刘艳女士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关于审议天津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同意核销天津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8,295,558.98元人民币。

四、关于审议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同意向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金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保函等。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2-32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监事会五届十次会议通知,五届十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在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2区8号楼6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天津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形成了监事五四届三次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2、审议通过天津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公司监事会针对公司天津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认为:公司此次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原值8,295,558.98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决议。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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