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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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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深 长 城 公告编号:2012-34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李永明董事因外出张天亮
李晓晨董事因公谭华森
钟鹏翼独立董事因公王继中

公司董事长伍斌、总经理吴见斌、财务总监尹善峰及财务部总经理李自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2011.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675,293,267.087,147,626,391.747.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828,774,462.792,527,522,597.8411.92%
股本(股)239,463,040.00239,463,04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1.8110.5511.92%
 2012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668,967,630.13116.72%1,852,004,716.135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8,408,254.26314.59%369,679,674.5582.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2,841,666.64-15.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89-15.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80314.59%1.543882.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780314.59%1.543882.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2%增加4.05个百分点13.84%增加5.4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5%增加4.05个百分点13.74%增加5.4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58,978.7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683.1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851,841.1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12,101.8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885,271.36 
   
合计2,842,333.54--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40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1,239,307人民币普通股71,239,307
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44,795,872人民币普通股44,795,872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253,779人民币普通股22,253,77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884,068人民币普通股16,884,068
深圳市瑞昌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968,537人民币普通股10,968,537
深圳市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9,676,553人民币普通股9,676,553
李国斌2,431,231人民币普通股2,431,231
陈惠玲1,369,964人民币普通股1,369,964
张莉莉1,167,524人民币普通股1,167,524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5期1,094,400人民币普通股1,094,4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项目涉及金额(元)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预付账款70,057万元,较年初降低31.77%,主要原因系本期将“攀成钢”地价款由预付账款转入存货所致。

2、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085万元,较年初增长27.15%,主要原因系我司持有的深振业股票股价上涨。

3、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10,000万元,较年初增长1900%,主要系本期新增贷款所致。

4、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2,434万元,较年初减少36.41%,主要系本期已发放职工工资、奖金所致。

5、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73,203万元,较年初增长38.63%,主要系本期按土地增值税清算口径计提成都26#项目土地增值税拨备所致。

6、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3,182万元,较年初增长40.17%,主要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相应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7、本期营业收入185,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69%。主要是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本期营业成本84,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41%,主要是收入增长,相应结转的成本增加。

9、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33,7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62%,其中: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9,3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21%;本期土地增值税22,1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79%,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计提的税金相应增加。

10、本期财务费用6,7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30%,主要原因系(1)贷款利率提高;(2)成都26#地项目已竣工,借款利息不再资本化。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国资委在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将建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我单位及我单位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你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也不泄露你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我单位及我单位实际控制人知悉你公司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名单,由你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备案。"2007年11月30日长期有效报告期内,深圳市国资委已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深圳市国资委已履行上述承诺。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7-9月公司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公司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伍 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2-33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8日在惠州市中信汤泉酒店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的董事有伍斌、谭华森、张天亮、宋炳新、王继中、曹叠云。董事李永明因外出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张天亮代为行使董事职权,董事李晓晨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谭华森代为行使董事职权,独立董事钟鹏翼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继中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伍斌董事长主持,经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33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分别公开披露。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暂行规定>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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