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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管理
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营销部拟定的销售价格;财务部每月月末将库存产品的结存数量,与仓库库存产品台账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编制差异调节表,及时做出处理;营销部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商品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销售台账附有客户订单、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购货单据;质检科对销售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
(3)定价方式
公司产品的定价以亚洲有色金属网(现货行情)报价为依据,以澳矿进口价格为参考,供需双方通过协商签订合同确定最终价格。
(四)主要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1、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产品产能、产量
锂精矿的生产需要经历锂辉石矿的采矿和选矿过程,其中,采矿受季节性的影响较大,采矿工作天数约为240天/年,由于融达锂业处于高寒地带,每年的12月中旬至来年的3月中旬为封冻期,无法采矿,选矿过程中锂辉石到锂精矿的产出率相对稳定,因此采矿能力决定和代表了锂精矿的产能,融达锂业自2010年以来的矿石采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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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封冻期影响,2012年4月中旬开始复工生产,导致2012年1-5月产能利用率低。
2、2010年9月中旬正式投产,实际生产时间约90天,实际产量超过产能部分为试生产阶段形成。
2、最近两年一期主要产品销量、销售收入
融达锂业及其子公司主要产品销量、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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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销售市场及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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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除2010年融达锂业因刚达产而出现对四川国锂锂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比例超过50%的情况外,不存在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融达锂业主要客户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融达锂业与主要客户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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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销售价格与《矿业权评估报告书》所列销售价格存在差异,原因为:在各期销售收入基础上,上述销售价格系按照公司各期锂精矿实际发货量进行计算;《矿业权评估报告书》则按公司各期锂精矿实际结算量(品位统一折算为6%,且扣除含水量,一般小于实际发货量)计算。
2010年销售价格较低是因为试生产阶段产品品位较低。自2011年以来,锂精矿销售价格较为稳定,且自2012年2季度以后锂精矿价格有一定的涨幅。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融达锂业生产锂精矿的原材料为锂辉石原矿,由矿山自行开采供应;辅助材料主要为钢球、药剂等,通过对外采购取得;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蒸汽用煤,矿区位于塔公乡境内,塔公乡建有一座110kV变电站,变电站与四川省主网联结,矿区变电站电源由塔公乡110kV变电站引接,煤由附近煤矿供应,如泸定煤矿。
2、最近两年一期主要原材料及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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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辅助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标的公司所需辅助材料主要为采矿用铵油炸药及浮选所用药剂氢氧化纳、氧化石钠皂、环烷酸皂等,有关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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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两年一期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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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达锂业主要供应商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融达锂业与主要供应商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防止产生安全事故,融达锂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员,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并制定了清晰的安全操作规程。
融达锂业成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确保逐级延伸、逐级负责的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实,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和整治,确保生产安全运行。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的设计、技术与设施措施如下:
1)采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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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矿厂
选矿厂的主要作业采用工业电视监视,主要生产环节均采用自动联锁控制。采用了高效、可靠、节能设备,主要设备如进口的GP11F圆锥破碎机、国产大型充气式浮选机等设备性能先进,总体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融达锂业对选矿厂的主要安全隐患如粉尘、噪声和机械伤害事故,均采取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尾矿库
尾矿库采用一次性筑坝方式,坝型为透水土石坝,排洪系统采用库外修筑上游挡水坝+明渠,库内采用排水斜槽(溢水井)+涵洞的联合排洪方式。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8月组织验收组对尾矿库安全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出具了《关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呷基卡锂辉石矿尾矿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川安监审批[2010]106号),同意通过尾矿库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2)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自成立至今,融达锂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证明
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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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自2009年至今能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各项规定,企业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环境保护情况
在矿石采选过程中,主要的污染源及污染物为:采选过程产生的粉尘、热风炉和热水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矿山固体废弃物、采矿和选矿作业噪声,融达锂业自开工、建设、运行生产以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对可能的污染源都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污染物都进行处理,尽可能减少环境影响。
(1)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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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水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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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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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矿山噪声源为爆破、采矿机械、凿岩机、装卸设备等,噪声源强为83-115dB(A)、部分机械设备装有消声器。
选矿车间噪声源为空压机、铲运设备、凿岩机以及选矿厂高噪声设施(破碎、筛分、球磨机车间)等。为降低高噪声设施对厂内人员及厂界噪声的影响,采取了以下降噪措施:
①利用建筑隔音,设置空压机房;
②选矿风机间、破碎、筛分、球磨机车间设置隔音值班室;
③高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减振、消音措施如加装防振垫、柔性连接、隔声罩等;
④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其噪声得到良好控制,且矿区周围无居民区,因此噪声不会对居民区产生影响。
(2)环保处罚及守法证明
2010年6月,融达锂业因未按规定排污被康定县建设环境保护局要求整改并处以4万元罚款。当时,融达锂业处于试生产阶段,根据环保局要求进行了严格整改。2010年9月12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出具川评验[2010]115号,“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甘孜州甲基卡锂辉石矿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经验收监测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除此之外,融达锂业及其子公司未受到环保部门其他行政处罚。
2012年6月4日,6月6日康定县环境保护局、甘孜州环境保护局分别出具证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能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自2009年来,未发生过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3、安全生产及环保支出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安全生产及环保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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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1)公司设质检科,在矿长的领导下,并在营销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相互监督配合下,质检科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
(2)质检科下设化验室。质检科通过质检人员对各工序指标按规定严格进行取样抽检,化验室严格依据相关规程进行物理和化学分析,并且提供及时、真实的数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质量控制标准
质量控制标准以国家质量标准为依据,参照的锂辉石精矿国家标准如GB/T17413.1-2010,化验执行YS/T509.1-2008锂辉石化学分析方法等。
3、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自2010年达产以来,融达锂业的选矿工艺指标保持稳定,所生产的锂精矿因为品位高、品质稳定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融达锂业未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4、守法证明
2012年6月6日,四川省甘孜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自2009年至今能够遵守有关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存在因违反产品、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八)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根据物质组成研究结果,该矿为一锂矿床,可综合回收的伴生元素有铍、铌、钽、锡、锆、钛、铷、铯等。铌钽铁矿比重大,与脉石矿物有较大的比重差,采用重选法能有效的回收它。目前国内外的此类型矿石一般均采用重选法回收铌钽。锂、铍和含铷、铯的白云母、微斜长石可浮性较好,宜采用浮选法回收。
融达锂业选矿工艺流程采用磨矿—重选—浮选联合工艺流程为主线的选矿新工艺,即通过磨矿—重选—浮选分离钽粗精矿、铍精矿、锂精矿,该工艺技术为成熟技术,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九)矿业权情况
1、采矿权
(1)采矿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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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范围有4个拐点,拐点坐标见下表(1980西安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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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权的取得及变更情况
1)采矿权的初始取得
四川矿业于2004年3月11日通过参加甘孜州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采矿权招标会进行竞投的方式竞得上述采矿权,并于2004年3月29日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川国土资采矿权字[2004]第002号),合同约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将甘孜州甲基卡锂辉石矿区134#脉采矿权出让给四川矿业,采矿权出让的矿区面积0.88平方公里,开采标高4470-4405米,出让的采矿权使用期限为30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398万元,四川矿业需在合同签署后15日内支付总价款的30%,剩余70%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个月付清。
根据2005年9月28日甘孜州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采矿权价款总额1398万元已全部缴清。
2004年5月24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向四川矿业颁发编号为5100000410234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4年5月至2006年11月。
2)变更采矿权人
广州融捷、四川矿业于2005年7月17日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发甘孜州甲基卡锂辉石矿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达锂业,融达锂业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万元,其中由广州融捷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四川矿业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在融达锂业登记成立后,由四川矿业将采矿权变更到融达锂业名下,作为对融达锂业的增资,广州融捷则以货币(人民币500万元)对融达锂业进行增资,使融达锂业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5,000万元。
按照该协议的约定,融达锂业于2005年7月26日依法成立后即与四川矿业共同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申请采矿权转让,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于2005年10月8日下达《采矿权转让审批通知书》(川国土资采转[2005]146号),同意四川矿业将采矿权转让给融达锂业。2006年1月27日,双方完成采矿权人变更登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向采矿权人融达锂业核发了编号为5100000620090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6年1月至2034年5月。
3)变更有效期限及矿区坐标
2010年12月31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向融达锂业核发了编号为C5100002010125130103794的《采矿许可证》,其中有效期限变更为2010年12月31日至2034年5月31日,矿区范围按照1980西安坐标系进行了重新划定。
(3)采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及评审备案情况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0四地质队编制了《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伟晶岩矿床134脉保有资源储量分割报告》,2005年12月25日,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伟晶岩矿床134脉保有资源储量分割报告>评审意见书》(川评审【2005】209号)。2012年7月24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区№134矿脉4405米标高以上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12)86号),同意其所认定的资源储量通过评审。2012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出具《关于<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区№134矿脉4405米标高以上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2)209号),同意予以备案。根据该备案文件,对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内,4405米标高以上的主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为:
锂矿,矿石量535.5万吨,Li2O量78,144吨,Li2O平均品位1.46%,其中:
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矿石量497.2万吨,Li2O量73,318吨,Li2O平均品位1.47%;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38.3万吨,Li2O量4826吨,Li2O平均品位1.26%。
(4)采矿权涉及项目的报批事项
1)项目审批
2004年6月22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四川省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开发甘孜州甲基卡锂辉石矿项目>的批复》(川国土资函﹝2004)488号),审查认为合资开发甲基卡锂辉石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省相关的法律、法规。
2004年7月30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集海锂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甘孜州呷基卡锂辉石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川发改产业﹝2004)469号),批复呷基卡锂辉石矿项目的相关事项(甲基卡锂辉石矿项目原拟由四川矿业和美国迈科思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四川省集海锂业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工作,但由于美国迈科思有限公司资金不能按时到位,致使四川省集海锂业有限公司不能成立,项目建设不能按时进行)。
2005年7月,四川矿业与广州融捷合资成立融达锂业,共同承担甲基卡锂辉石矿项目建设。经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甲基卡锂辉石矿项目的建设业主由四川省集海锂业有限公司变更为融达锂业。
2006年5月23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呷基卡锂辉石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2006]291号),对呷基卡锂辉石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建设业主等内容进行了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
2005年1月,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出具《四川省甘孜州呷基卡锂辉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于2005年4月8日以《关于对四川省甘孜州呷基卡锂辉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建函[2005]111号)批复了该报告书。2007年12月,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出具《四川省甘孜州呷基卡锂辉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2009年4月24日,甘孜州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同意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项目试生产的批复》(甘环发[2009]97号),批准融达锂业进行试生产。
2010年7月,四川省辐射环境评价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就四川省甘孜州呷基卡锂辉石矿项目放射性专项评价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于2010年11月15日以《关于四川省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甘孜州呷基卡锂辉石矿建设项目放射性专项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0]593号)批复了该报告书。
2010年9月12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出具川评验[2010]115号,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甘孜州甲基卡锂辉石矿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经验收监测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2011年9月28日,甘孜州环境保护局向融达锂业颁的证号为“川环许字V00033号”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9月28日至2014年9月28日。
3)安全评估
2007年8月10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康定呷基卡锂辉石矿项目试生产的批复》(甘安监函[2007]12号),认为该项目已初步完成基本建设,采选联动调试等工作已结束,具备了试生产条件,同意试生产。
2010年6月24日,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省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呷基卡锂辉石矿24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甘安监函[2010]20号),同意该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设计方案;2010年6月28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呷基卡锂辉石矿尾矿库<安全专篇>审查的批复》(川安监审批[2010]71号),同意《安全专篇》中相关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010年8月26日,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呷基卡锂辉石矿24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甘安监函[2010]30号),认为基建完成后形成的矿山安全生产设施基本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标准要求,同意通过竣工验收;2010年8月27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呷基卡锂辉石矿尾矿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川安监审批[2010]106号),同意通过尾矿库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4)用地批复
2006年5月16日,甘孜州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甘孜州甲基卡锂辉石矿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甘国土资函[2006]74号),核准用地规模在30公顷范围内。2006年6月15日,融达锂业与康定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4,666.69平方米土地用于项目的办公、生活区。融达锂业于2010年5月17日取得康国用(2010)第163号土地使用权证。
2009年4月27日,甘孜州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康定甲基卡锂辉石矿采选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甘国土资函[2009]42号),核准项目用地规模控制在22公顷范围内。2011年8月17日,融达锂业于康定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189,619.33平方米土地用于采矿厂、选矿厂及尾矿库的用地。融达锂业于2012年6月19日取得康国用(2012)第349-353号土地使用权证。
(5)已取得的有关生产经营证照
融达锂业目前已经取得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证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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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源开发条件
甲基卡锂辉石矿为一座大型锂辉石矿床,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简单,部分矿体呈正地形裸露地表,其本身南高北低,相对高差90m,适宜于采用露天开采。不利因素是矿区地处高寒区,每年冰冻期长达3个月左右,夏季雷击频繁,需采取防雷和冰冻的专门措施。该矿区以东50千米为鲜水河强震断裂带,在建设时,还要采取防震措施。
矿区附近水资源比较丰富,虽然没有大的河流、湖泊等大规模的地表水体,但小规模的季节性沟溪、高原湖泊分布较多。矿区附近主要的地表水体是矿床以西2.25km处的甲基卡海子,其分布面积较大,动储量24.69L/s,净储量62万m3,可作为企业生产水源。另外,在矿床以北1km处的日西左卡海子,面积0.046km2,水深0.3m,旱季水量较少。此外,矿区蕴藏有一定量的地下水,地下水水质较好,可作为采矿生产和生活水源。
为加快开发甲基卡锂辉石矿,带动塔公地区的经济发展,甘孜州早在1993年就已将110KV输电线路架至塔公,并已在塔公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12500KVA的变电站,安装主变压器一台,目前已向塔公地区供电。该变电站目前负荷较小,富余容量可满足矿山需要。融达锂业目前已建成35KV矿山专用输电线路及变电站,可以满足生产需要。
(7)项目建设情况
康定呷基卡锂辉石矿生产规模24万吨/年采选工程项目于2005年5月正式开工,截止2010年8月已完成露天采矿系统、选矿厂、尾矿库、矿山公路、取水供水设施、输配电设施、废石场、采矿工业场地等主要工程及辅助设施,并于2010年9月通过综合竣工验收。
(8)经营情况
1)产量情况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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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量情况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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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矿权
2011年8月25日,融达锂业收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授予融达锂业对“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延深)勘探”的探矿权,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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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探矿权的项目审批
2010年7月19日,甘孜州经济委员会出具《甘孜州经济委员会关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备案通知书》(甘孜州技改备案﹝2010)04号),同意融达锂业新建排矸场、扩建采矿规模技改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年限为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项目总投资25,000.00万元;文件有效期一年。2011年10月31日,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甘孜州经济委员会关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备案通知书》(甘孜州技改备案﹝2011)10号),同意融达锂业新建排矸场、扩建采矿规模、扩建尾矿库技改项目备案延期;项目建设年限为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项目总投资50,644.36万元;文件有效期一年。
(2)该探矿项目为延深勘探
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延深)勘探探矿权及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甲基卡锂辉石矿采矿权范围内为同一矿脉,即No134矿脉,探矿权范围为采矿权范围的外围及深部。根据No134矿脉赋存特征,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采矿权及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延深)勘探探矿权范围内的矿体宜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对采矿权及探矿权范围内的矿体进行了整体设计,融达锂业也将对矿山及选厂进行改扩建,对区内资源进行整体开采。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甲基卡锂辉石矿采矿权及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延深)勘探探矿权的矿业权人均为融达锂业。
(3)探矿权设立后申请转为采矿权的各项工作
公司正在进行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工作,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至少需要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备案、划定矿区范围、缴纳探矿权首期出让价款(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及备案、办理采矿权证等工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融达锂业已完成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备案、划定矿区范围的工作并缴纳了探矿权首期出让价款,具体如下:
1)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备案
2011年11月,一0八地质队编制《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区№134矿脉延深勘探报告》。
2011年12月13日,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区№134矿脉延深勘探报告>评审意见书》(川评审[2011]216号)。2011年12月31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区№134矿脉延深勘探报告>评审备案的证明》,对该矿脉的资源储量予以备案。
2012年7月24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区№134矿脉4405米标高以下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12)87号)同意其所认定的资源储量通过评审。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出具《关于<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区№134矿脉4405米标高以下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2)210号),同意予以备案。根据该备案文件,对№134矿脉4405米标高以下的主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为:
锂矿,矿石量2,363万吨,Li2O量334,127吨,Li2O平均品位1.41%,其中: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矿石量1,283.9万吨,Li2O量194,301吨,Li2O平均品位1.51%;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598.2万吨,Li2O量77,182吨,Li2O平均品位1.29%;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480.9万吨,Li2O量62,644吨,Li2O平均品位1.30%。
2)划定矿区范围
2012年5月2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向融达锂业出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川采矿区审字[2012]0019号),对融达锂业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作了相应批复。本次批复的矿区范围预留期限为1年。
3)缴纳首期出让价款
2012年3月15日,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出具《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延深)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川山评报字(2012)G03号),评估确定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延深)勘探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2月29日)时点上的评估价值为9,047.79万元。该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2012年5月28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备案证明》(川国土资矿坪备字﹝2012)第16号),该备案证明载明,《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延深)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川山评报字(2012)G03号)已经备案,价款评估结果为9,047.79万元,评估基准日2012年2月29日,评估报告至2013年2月28日有效。
2012年6月29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康定甲基卡锂辉石矿(延深)勘探分期价款探矿权价款的批复》,同意按如下期限分期交纳探矿权价款9,047.79万元:自收到探矿权登记收费交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5,428.79万元;2013年12月30日前缴纳3,619.00万元。同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融达锂业缴纳探矿权首期价款5,428.79万元。
2012年7月25日,融达锂业缴纳了该探矿权价款的首期价款5,428.79万元。余款3,619.00万元将按上述规定如期缴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工作正在依法办理中,目前正在进行矿产资源利用开发方案的评审和备案程序,该备案程序完结后,将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提交采矿权证办理的全套申请文件,文件审核通过后将依法取得采矿权证。
(十)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融达锂业49%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十一)标的公司会计政策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标的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06]3号”)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方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持有融达锂业51%的股权。本次交易路翔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融达锂业4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
1、拟向广州融捷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融达锂业43%股权;
2、拟向张长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融达锂业6%的股权;
3、拟同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提高整合绩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融达锂业100%的股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广州融捷、张长虹及不超过10名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广州融捷、张长虹分别以其持有的融达锂业43%、6%的股权认购;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包括向广州融捷、张长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定价基准日为路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6月30日。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规定,“对于采用询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17.54元/股。
本次向广州融捷、张长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7.5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5.7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交易发行价格也随之进行调整。
(四)拟发行股份的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本次交易标的价格及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在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融达锂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4,083.96万元。
以融达锂业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之49%为参考,标的资产融达锂业49%股权定价为26,501.14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融达锂业49%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公司拟向广州融捷、张长虹合计发行股份15,108,973股,具体如下表:
■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833.71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底价15.79元/股计算,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594,496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94%。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六)期间损益
根据公司与广州融捷、张长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融达锂业在过渡期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则由广州融捷、张长虹按股权比例承担,亏损部分以现金补足给上市公司。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本次整合的绩效。
(八)独立财务顾问是否具有保荐人资格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新时代证券,具有保荐人资格,符合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所要求的资格。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及交易安排
广州融捷、张长虹承诺:“在下列所有期间内,本次以资产认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得上市交易和转让:
1、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2、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至路翔股份、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长虹三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日。
由本次认购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股份不得转让的约定。
锁定期满后(以后到期为准),上述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完成股权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其他重要经济指标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融达锂业51%的股权,融达锂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融达锂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报表合并范围以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资产金额与结构、负债金额与结构,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均未发生变化。
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初已经完成,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分析:
■
注:总资产的增加额依照此次购买资产价值26,501.14万元与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8,833.71万元来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前后,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其他重要经济指标请参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第九节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的讨论与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及“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盈利趋势分析”的有关内容。
五、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的评估值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将新增约20,703,469股A股股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柯荣卿持有路翔股份的股份数量为25,235,700股,占公司股本的20.7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约增加至142,103,469股,柯荣卿所持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7.76%,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融达锂业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本次交易前,融达锂业已为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融达锂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报表主要数据未发生变化。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表
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审核报告》,融达锂业2012年、2013年度盈利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第七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出现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49%股权,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交易发行价格也随之进行调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3、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评估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拥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和各重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工作;资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限制权利处分措施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股权对应出资已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向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第三方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张长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因此,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没有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条款齐备,并未附带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构成实质性影响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和前置条件,并明确了合同生效的条件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正式生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7、《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在经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交易对方就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承诺。
8、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报批程序及交易风险因素已在《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进行了充分提示,有效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9、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向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高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
10、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数据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同意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相关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安排。”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新时代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财务顾问业务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独立的、具有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会计师进行了评估和审计,选取的评估方法、假设前提、评估参数等适当合理。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5、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广州融捷、张长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柯荣卿、广州融捷、吕向阳、张长虹分别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6、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柯荣卿、广州融捷、吕向阳、张长虹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有助于避免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7、上市公司与广州融捷、张长虹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相关补偿安排合理可行。
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10、本次交易公平、合理、合法,有利于融达锂业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交易所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已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进行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影响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
(一)本次重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具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重组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签署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约定内容合法有效,该等协议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四)本次重组之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办理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路翔股份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六)本次重组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获得路翔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法定代表人:柯荣卿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产品 | 期间 | 期间对应采矿能力 | 矿石采出量(吨) | 产能利用率 |
| 锂辉石矿 | 2012年1-5月 | 约7万吨 | 33,633.14 | 48.05% |
| 2011年 | 24万吨 | 194,960.89 | 81.23% |
| 2010年 | 约9万吨 | 136,926.67 | 152.14% |
| 产品名称 | 期间 | 销量(吨) | 收入 |
| 一、锂精矿 | 2012年1-5月 | 9,630.00 | 1,464.96 |
| 2011年 | 24,719.79 | 3,801.20 |
| 2010年 | 9,057.45 | 1,237.27 |
| 二、氢氧化锂 | 2012年1-5月 | 308.60 | 968.07 |
| 2011年 | 203.05 | 623.59 |
| 2010年 | - | - |
| 期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2012年1-5月 | 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 | 1,127.77 | 46.35% |
| 四川尼科囯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 333.36 | 13.70% |
| 成都南山化工有限公司 | 216.58 | 8.90% |
| 山东红星化工有限公司 | 124.79 | 5.13% |
| 四川嘉龙化工有限公司 | 77.86 | 3.20% |
| 合计 | 1,880.36 | 77.28% |
| 2011年度 | 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 | 1,402.36 | 31.69% |
| 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 | 840.74 | 19.00% |
|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635.80 | 14.37% |
| 四川国锂锂材料有限公司 | 366.99 | 8.29% |
| 四川兴晟锂业有限公司 | 346.07 | 7.83% |
| 合计 | 3,591.96 | 81.18% |
| 2010年度 | 四川国锂锂材料有限公司 | 919.90 | 74.35% |
| 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 | 250.24 | 20.22% |
| 四川尼科囯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 67.13 | 5.43% |
| 合计 | 1,237.27 | 100.00% |
| 产品名称 | 2012年1-5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平均单价 | 变动率 | 平均单价 | 变动率 | 平均单价 |
| 锂精矿 | 1,521.25 | -1.07% | 1,537.72 | 12.57% | 1,366.03 |
| 氢氧化锂 | 31,369.73 | 2.14% | 30,711.15 | - | - |
| 原材料 | 2012年1-5月 | 2011年 | 2010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3,036,137.34 | 22.63% | 15,173,247.07 | 37.36% | 8,274,377.61 | 47.27% |
| 其中:辅助材料 | 802,787.01 | 5.98% | 4,050,454.34 | 9.97% | 4,061,318.38 | 23.20% |
| 能源合计(水电蒸汽) | 1,516,122.54 | 11.30% | 7,020,481.37 | 17.28% | 3,992,587.93 | 22.81% |
| 其他成本-人工、制造费用等 | 8,862,985.66 | 66.07% | 18,422,653.75 | 45.36% | 5,236,067.36 | 29.92% |
| 生产成本合计 | 13,415,245.54 | 100.00% | 40,616,382.19 | 100.00% | 17,503,032.90 | 100.00% |
| 主要辅助材料 | 2012年1-5月 | 2011年 | 2010年 |
| 平均单价 | 变动率 | 平均单价 | 变动率 | 平均单价 |
| 煤 | 990.00 | 1.02% | 980.00 | 8.89% | 900.00 |
| 电 | 0.427 | 0.00% | 0.427 | 0.00% | 0.427 |
| 铵油炸药 | 11,962.09 | -16.12% | 14,260.97 | 8.04% | 13,200.00 |
| 氢氧化钠 | 2,600.00 | 2.08% | 2,547.01 | 6.13% | 2,400.00 |
| 氧化石钠皂 | 5,897.21 | 0.00% | 5,897.21 | 7.22% | 5,500.00 |
| 钢球 | 6,666.66 | 0.00% | 6,666.66 | 2.56% | 6,500.00 |
| 寸板 | 6,666.66 | 0.00% | 6,666.66 | 2.56% | 6,500.00 |
| 环烷酸皂 | 6,400.00 | 0.00% | 6,400.00 | 3.23% | 6,200.00 |
| 柴油 | 8,750.00 | 0.55% | 8,702.40 | 8.84% | 7,995.20 |
| 汽油 | 9,100.00 | 3.41% | 8,800.00 | 3.53% | 8,500.00 |
| 期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 2012年1-5月 | 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 | 417.14 | 17.81% |
| 四川省蓬安县建业总公司 | 267.12 | 11.40% |
| 甘孜州康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30.09 | 9.82% |
| 甘孜藏族自治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11.75 | 4.77% |
| 周仕友 | 92.24 | 3.94% |
| 合计 | 1,118.34 | 47.74% |
| 2011年度 | 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 | 563.73 | 10.88% |
| 甘孜藏族自治州电力有限公司 | 383.57 | 7.41% |
| 天全县朝阳耐磨合金铸造厂 | 313.57 | 6.05% |
| 甘孜州康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97.49 | 5.74% |
| 康定县物资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 188.39 | 3.64% |
| 合计 | 1,746.75 | 33.72% |
| 2010年度 | 四川天剑机械设备公司 | 588.00 | 13.71% |
| 攀枝花米易振心建筑公司公司丘工程处 | 377.39 | 8.80% |
| 烟台金元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 88.96 | 2.07% |
| 四川宇禾建设工程公司 | 30.00 | 0.70% |
| 石棉南桠河水电工程公司 | 27.64 | 0.64% |
| 合计 | 1,112.19 | 25.92% |
| 事项 | 内容 |
| 采场安全 | 本矿矿石和围岩均稳固程度一般,开采时依据岩石性质圈出开采后岩石移动范围的界限,在线外设警示标志和铁丝网,防止人员和牲畜误入,发生事故。 |
| 爆破安全措施 | 炸药选用膨化岩石硝铵炸药,炸药及起爆材料的存储、运输、加工等工作,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家培训,特有爆破许可证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爆破后必须待炮烟排净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
| 防淹措施 | 矿坑内昼夜均有涌水。为保证正常生产,设有排水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应经常分析地下水动态,采取相应措施。 |
| 运输安全 | 本矿为汽车运输,为保证生产安全,在道路设明显标志和防护栏杆。 |
| 露天采坑照明 | 采坑内各设联络电话,各作业点安装照明灯。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核发单位 | 有效期限 |
| 安全生产许可证(锂辉石矿) | (川甘)FM安许证字[2010]0011 | 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 | (川)FM安许证字[2010]7331 |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0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0日 |
| 污染源/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 矿山采掘过程产生的粉尘 | 主要采取以风、水为主的防尘措施,以降低空气总矿尘浓度,防止矿尘危害。矿山采用露天开采,地处高海拔地区,自然风流可很快使粉尘扩散,采掘作业点均采用湿式凿岩,对产生粉尘的作业面采用喷雾洒水;主要运输道路经常采用洒水降尘;工作人员配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接触粉尘较多的工人配戴好防尘口罩。 |
| 选矿厂在矿石破碎和研磨、筛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 在颚式破碎机排矿口、圆锥破碎机给矿、排矿口及振动筛处设置密闭罩、抽风装置和除尘设施,并辅以防尘喷雾设施等,室内粉尘浓度可控制在2mg/m3以内,以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的要求。 |
| 蒸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 | 配脱硫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为95%,脱硫效率为70%,除尘后烟气经45m高钢制烟囱外排,外排的烟气中含尘浓度小于200mg/m3,SO2浓度小于900mg/m3,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Ⅱ类标准要求。 |
| 污染源/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 采矿工程排水 | 经坑内水净化站处理后作为采矿生产用水,矿坑涌水经净化处理后再返回作为新水用于凿岩、喷雾除尘,也可用于露天采坑道路降尘和矿区绿化。 |
| 选矿废水 | 经处理后返回选矿流程重复利用,不外排。厂区其他废水除含盐、悬浮物外不含有毒物质,对环境无污染,净化处理后采用管道排放,部分可供给除灰渣系统或用于煤场喷洒及矿区绿化。 |
| 生活污水 | 全矿生活污水处理设置一套XHS-2型地埋式污水处理成套组合设备,污水处理能力Q=2.0m3/h。经处理后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用水。 |
| 污染源/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 采矿的废石 | 废石由汽车运输堆存在附近的废石场,部分废石可作为矿区修路的路基材料。 |
| 尾矿砂 | 暂时堆存于库内,不外排,将作为“再生资源”。 不含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害物质,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
| 灰碴及生活垃圾 | 集中堆放或填埋。 |
| 项 目 | 2012年1-5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安全生产费 | 16.82 | 77.98 | 54.77 |
| 环保费用 | 1.57 | 3.67 | 133.58 |
| 合 计 | 18.39 | 81.65 | 188.35 |
| 名称 | 采矿许可证 |
| 编号 | C5100002010125130103794 |
| 采矿权人 | 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甘孜州康定县 |
| 矿山名称 | 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康定甲基卡锂辉石矿 |
| 开采矿种 | 锂矿 |
|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 生产规模 | 24.00万吨/年 |
| 矿区面积 | 0.88平方公里 |
| 开采深度 | 4470~4405米标高 |
| 有效期限 | 贰拾捌年零肆月自2010年12月31日至2034年5月31日 |
| 拐点编号 | X轴 | Y轴 |
| 1 | 3352937.89 | 34430712.83 |
| 2 | 3352937.90 | 34431512.85 |
| 3 | 3351837.89 | 34431512.86 |
| 4 | 3351837.88 | 34430712.85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核发单位 | 有效期限 |
| 采矿许可证 | C5100002010125130103794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 2010年12月31日至2034年5月31日 |
| 安全生产许可证(锂辉石矿) | (川甘)FM安许证字[2010]0011 | 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 | (川)FM安许证字[2010]7331 |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0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0日 |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川环许字V00033号 | 甘孜州环境保护局 | 2011年9月28日至2014年9月28日 |
| 类别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1-5月 |
| 证载年生产能力 | 24万 | 24万 | 24万 |
| 实际采出矿石量 | 136,926.67 | 194,960.89 | 33,633.14 |
| 锂精矿产量 | 19,233.45 | 31,597.00 | 5,252.18 |
| 类别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1-5月 |
| 锂精矿 | 9,057.45 | 24,719.79 | 9,630.00 |
| 氢氧化锂 | - | 308.60 | 203.05 |
| 名称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
| 编号 | T51520110803044805 |
| 探矿权人 | 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康定县炉城镇光明路3号 |
| 勘查项目名称 | 四川省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延深)勘探 |
| 地理位置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 |
| 图幅号 | H47E011022 |
| 勘查面积 | 2.22平方公里 |
| 有效期限 | 2011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2日 |
| 勘查单位 |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零八地质队 |
| 发行对象 | 发行数量(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 广州融捷 | 13,258,895 | 9.33% |
| 张长虹 | 1,850,078 | 1.30% |
| 合 计 | 15,108,973 | 10.63% |
| 截至2011年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总资产(万元) | 132,497.35 | 167,832.20 |
| 总负债(万元) | 98,952.21 | 98,952.21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33,545.14 | 68,879.99 |
| 股本总额(万元) | 12,140.00 | 14,210.35 |
| 每股净资产(元) | 2.76 | 4.85 |
| 营业收入(万元) | 163,666.76 | 163,666.76 |
| 净利润(万元) | 488.80 | 488.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424.86 | 424.86 |
| 每股收益(元) | 0.03 | 0.03 |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2012.09.30)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柯荣卿 | 25,235,700 | 20.79% | 25,235,700 | 17.76% |
| 黄培荣 | 11,571,600 | 9.53% | 11,571,600 | 8.14% |
| 杨真 | 9,127,600 | 7.52% | 9,127,600 | 6.42% |
| 郑国华 | 5,474,894 | 4.51% | 5,474,894 | 3.85% |
| 广州融捷 | -- | -- | 13,258,895 | 9.33% |
| 张长虹 | -- | -- | 1,850,078 | 1.30% |
| 认购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东 | -- | -- | 5,594,496 | 3.94% |
| 其他股东 | 69,990,206 | 57.65% | 69,990,206 | 49.26% |
| 合计 | 121,400,000 | 100.00% | 142,103,469 | 100.00% |
| 项 目 | 2012年1-5月
已审实现数 | 2012年6-9月
未审实现数 | 2012年10-12月预测数 | 2012年全年预测数 | 2013年预测数 |
| 一、营业收入 | 2,433.20 | 3,130.02 | 2,710.36 | 8,273.58 | 10,673.27 |
| 减:营业成本 | 1,637.12 | 2,075.66 | 1,854.60 | 5,567.38 | 7,415.39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6.42 | 76.85 | 41.24 | 154.51 | 177.40 |
| 销售费用 | 34.51 | 109.32 | 71.48 | 215.31 | 266.86 |
| 管理费用 | 436.82 | 368.91 | 385.29 | 1,191.02 | 1,395.65 |
| 财务费用 | 115.84 | 136.52 | 131.79 | 384.15 | 620.97 |
| 资产减值损失 | -5.17 | - | 5.00 | -0.17 | 6.00 |
|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 177.66 | 362.76 | 220.96 | 761.38 | 791.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0.27 | 0.18 | - | 0.45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0.13 | - | 0.13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7.93 | 362.81 | 220.96 | 761.70 | 791.00 |
| 减:所得税费用 | 44.31 | 74.91 | 52.48 | 171.70 | 148.1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62 | 287.90 | 168.48 | 590.00 | 642.90 |
| 项 目 | 2012年5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8,668,476.07 | 15,369,114.05 | 4,204,070.47 |
| 应收票据 | 1,560,000.00 | 9,879,179.34 | 701,899.90 |
| 应收账款 | 1,112,813.69 | 40,480.89 | - |
| 预付款项 | 11,369,476.73 | 23,682,748.59 | 17,157,518.57 |
| 其他应收款 | 1,674,966.77 | 2,395,315.73 | 2,131,638.06 |
| 存货 | 24,262,099.14 | 24,549,864.36 | 14,801,841.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48,647,832.40 | 75,916,702.96 | 38,996,968.02 |
| 非流动资产: | | | |
| 固定资产 | 139,715,960.32 | 139,919,418.31 | 142,819,915.81 |
| 在建工程 | 6,386,216.71 | 7,767,485.23 | 3,732,770.88 |
| 无形资产 | 46,152,821.46 | 28,870,877.30 | 30,012,234.56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076,020.54 | 21,710,747.90 | 19,725,553.8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79,445.97 | 1,858,867.05 | 1,815,250.1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9,210,465.00 | 200,127,395.79 | 198,105,725.17 |
| 资产总计 | 267,858,297.40 | 276,044,098.75 | 237,102,693.19 |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8,719,639.25 | 21,006,129.33 | 29,487,409.28 |
| 预收款项 | 5,352,009.49 | 12,290,563.24 | 5,335,974.69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00.00 | - | - |
| 应交税费 | 2,036,094.14 | 2,406,381.29 | 351,743.76 |
| 应付利息 | 57,400.00 | 61,720.43 | 54,055.56 |
| 其他应付款 | 147,954,210.43 | 149,975,867.46 | 119,907,161.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9,124,553.31 | 220,740,661.75 | 190,136,344.82 |
| 非流动负债: | | | |
| 预计负债 | 1,388,303.71 | 1,372,576.27 | 1,335,840.6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88,303.71 | 6,372,576.27 | 1,335,840.65 |
| 负债合计 | 215,512,857.02 | 227,113,238.02 | 191,472,185.47 |
| 所有者权益: | | | |
| 实收资本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1,977,801.02 | | |
| 专项储备 | 1,412,416.94 | 1,311,850.24 | 547,706.68 |
| 未分配利润 | -1,044,777.58 | -2,380,989.51 | -4,917,198.9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345,440.38 | 48,930,860.73 | 45,630,507.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7,858,297.40 | 276,044,098.75 | 237,102,693.19 |
| 项 目 | 2012年1-5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24,332,007.27 | 44,274,112.95 | 12,372,690.68 |
| 减:营业成本 | 16,371,192.76 | 28,431,670.53 | 6,161,786.36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64,161.33 | 917,856.04 | 319,902.15 |
| 营业费用 | 345,079.49 | 1,194,944.42 | 109,076.05 |
| 管理费用 | 4,368,321.41 | 7,194,790.89 | 3,547,171.42 |
| 财务费用 | 1,158,376.94 | 2,509,980.39 | 277,160.10 |
| 资产减值损失 | -51,731.63 | 191,596.85 | 41,328.27 |
| 二、营业利润 | 1,776,606.97 | 3,833,273.83 | 1,916,266.3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13.87 | 568.65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469.52 | 150,845.00 |
| 三、利润总额 | 1,779,320.84 | 3,833,372.96 | 1,765,421.33 |
| 减:所得税费用 | 443,108.91 | 1,297,163.51 | -1,303,101.74 |
| 四、净利润 | 1,336,211.93 | 2,536,209.45 | 3,068,523.0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36,211.93 | 2,536,209.45 | 3,068,523.07 |
| 项 目 | 2012年1-5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008,603.34 | 66,545,099.65 | 22,962,566.67 |
| 收到税费返还 | 2,713.87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6,310.00 | 5,081,329.00 | 112,370,805.6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127,627.21 | 71,626,428.65 | 135,333,372.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267,586.78 | 39,588,693.10 | 26,895,962.5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12,118.51 | 13,126,840.94 | 9,025,313.6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23,122.72 | 3,524,795.27 | 973,658.1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52,479.84 | 5,857,433.15 | 116,260,706.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55,307.85 | 62,097,762.46 | 153,155,640.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2,319.36 | 9,528,666.19 | -17,822,268.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83,424.62 | 13,776,117.94 | 14,480,885.54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110.50 | 12,616,076.9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03,535.12 | 26,392,194.84 | 14,480,885.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03,535.12 | -26,392,194.84 | -14,480,885.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0 | 49,980,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00,000.00 | 84,980,000.00 | 3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35,000,000.00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9,422.22 | 2,051,427.77 | 210,816.67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0 | 19,900,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9,422.22 | 56,951,427.77 | 210,816.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9,422.22 | 28,028,572.23 | 34,789,183.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00,637.98 | 11,165,043.58 | 2,486,029.65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369,114.05 | 4,204,070.47 | 1,718,040.82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68,476.07 | 15,369,114.05 | 4,204,070.47 |
| 项 目 | 2012年5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138,103,537.52 | 186,895,116.79 | 120,683,876.42 |
| 应收票据 | 1,560,000.00 | 10,392,137.34 | 701,899.90 |
| 应收账款 | 210,908,022.30 | 284,148,245.52 | 218,219,467.51 |
| 预付款项 | 154,941,809.59 | 114,918,531.45 | 115,454,918.58 |
| 其他应收款 | 25,407,840.92 | 26,506,295.94 | 20,427,346.19 |
| 存货 | 459,311,776.91 | 311,186,439.09 | 153,169,933.91 |
| 流动资产合计 | 990,232,987.24 | 934,046,766.13 | 628,657,442.51 |
| 非流动资产: | | | |
| 固定资产 | 217,884,224.71 | 222,603,325.74 | 233,627,891.12 |
| 固定资产清理 | 6,788.93 | - | - |
| 在建工程 | 8,924,362.02 | 8,068,001.20 | 4,072,927.17 |
| 无形资产 | 127,899,269.71 | 111,201,298.48 | 115,818,135.84 |
| 商誉 | 13,447,719.42 | 13,447,719.42 | 13,447,719.42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162,053.72 | 31,241,447.48 | 29,096,728.5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62,523.65 | 4,364,967.55 | 3,533,583.8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7,886,942.16 | 390,926,759.87 | 399,596,985.97 |
| 资产总计 | 1,398,119,929.40 | 1,324,973,526.00 | 1,028,254,428.48 |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425,236,167.41 | 486,590,000.00 | 453,144,221.31 |
| 应付票据 | 162,388,107.45 | 84,749,610.98 | 41,660,000.00 |
| 应付账款 | 76,596,250.26 | 163,022,148.59 | 78,409,953.90 |
| 预收款项 | 308,205,070.48 | 113,244,499.11 | 27,348,557.36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9,772.79 | 426,815.84 | -64,847.36 |
| 应交税费 | 3,689,666.14 | 7,669,453.86 | 12,808,260.17 |
| 应付利息 | 1,054,555.49 | 1,061,733.90 | 687,991.00 |
| 其他应付款 | 89,885,754.56 | 125,240,297.78 | 75,882,693.1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55,000.00 | 655,000.00 | 48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8,080,345.58 | 982,659,560.06 | 690,356,829.55 |
| 非流动负债: | | | |
| 预计负债 | 1,388,303.71 | 1,372,576.27 | 1,335,840.6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490,000.00 | 5,490,000.00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78,303.71 | 6,862,576.27 | 1,335,840.65 |
| 负债合计 | 1,074,958,649.29 | 989,522,136.33 | 691,692,670.20 |
| 股东权益: | | | |
| 股本 | 121,400,000.00 | 121,400,000.00 | 121,400,000.00 |
| 资本公积 | 58,175,148.95 | 56,440,314.87 | 56,071,162.12 |
| 专项储备 | 720,332.64 | 669,043.62 | 279,330.41 |
| 盈余公积 | 13,358,249.54 | 13,358,249.54 | 12,084,582.11 |
| 未分配利润 | 55,088,471.29 | 69,412,369.93 | 72,507,431.1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48,742,202.42 | 261,279,977.96 | 262,342,505.82 |
| 少数股东权益 | 74,419,077.69 | 74,171,411.71 | 74,219,252.46 |
| 股东权益合计 | 323,161,280.11 | 335,451,389.67 | 336,561,758.28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398,119,929.40 | 1,324,973,526.00 | 1,028,254,428.48 |
| 项 目 | 2012年1-5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营业收入 | 552,422,594.59 | 1,636,667,610.03 | 1,182,760,252.21 |
| 减:营业成本 | 532,627,491.94 | 1,516,034,381.11 | 1,088,867,815.04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93,494.83 | 2,509,764.68 | 1,425,021.01 |
| 营业费用 | 1,408,297.80 | 9,049,764.76 | 7,563,025.18 |
| 管理费用 | 18,314,217.46 | 55,632,549.32 | 38,182,835.83 |
| 财务费用 | 16,791,131.55 | 39,626,290.85 | 21,230,419.82 |
| 资产减值损失 | -540,379.97 | 5,295,404.85 | 392,854.03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投资收益 | - | - | 570,435.94 |
| 营业利润 | -16,771,659.02 | 8,519,454.46 | 25,668,717.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13.87 | 711,742.98 | 1,415,269.0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718.59 | 52,725.70 | 224,545.0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859.68 | 39,379.21 | 37.60 |
| 利润总额 | -16,796,663.74 | 9,178,471.74 | 26,859,441.2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02,030.90 | 4,290,452.93 | 3,588,111.69 |
| 净利润 | -15,094,632.84 | 4,888,018.81 | 23,271,329.5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23,898.64 | 4,248,606.18 | 20,997,103.12 |
| 少数股东损益 | -770,734.20 | 639,412.63 | 2,274,226.46 |
| 项 目 | 2012年1-5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32,146,877.20 | 1,962,975,287.36 | 1,292,767,072.5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13.87 | 87,525.25 | 355,263.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587,345.10 | 48,068,058.54 | 141,874,876.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6,736,931.17 | 2,011,130,871.15 | 1,434,997,212.3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1,646,245.70 | 1,759,199,988.11 | 1,379,222,929.2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825,895.58 | 41,735,434.55 | 31,694,592.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118,198.47 | 26,942,955.72 | 17,113,971.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927,980.49 | 107,107,450.79 | 181,084,772.5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5,518,320.24 | 1,934,985,829.17 | 1,609,116,265.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18,610.93 | 76,145,041.98 | -174,119,053.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100.00 | 44,550.00 | 2,57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100.00 | 44,550.00 | 2,57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26,631.02 | 20,886,230.82 | 56,268,660.9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23,939,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4,157,396.6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110.50 | 12,616,076.9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46,741.52 | 33,502,307.72 | 84,365,057.5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95,641.52 | -33,457,757.72 | -81,795,057.5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7,500,000.00 | 682,310,000.00 | 609,298,495.3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694,883.29 | 85,150,084.73 | 18,696,624.9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2,194,883.29 | 767,460,084.73 | 627,995,120.2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1,600,000.00 | 648,864,221.31 | 348,054,274.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217,649.73 | 42,240,495.29 | 19,664,311.13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777,407.88 | 72,878,229.68 | 7,404,714.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595,057.61 | 763,982,946.28 | 375,123,299.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400,174.32 | 3,477,138.45 | 252,871,821.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077,204.91 | 46,164,422.71 | -3,042,289.78 |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470,233.49 | 114,305,810.78 | 117,348,100.56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8,393,028.58 | 160,470,233.49 | 114,305,81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