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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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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旭集团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宝石A、宝石B 公告编号:2012-061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旭集团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经征询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我公司获悉,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东旭集团与美国康宁公司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承诺对该项诉讼可能给我公司及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

 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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