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08版:海外视野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美国投资潜规则
刘洪

 □刘洪

 

 在美国投资,有一条潜规则,其中有两大关键词,一个是中国,另一个是国家安全,即涉及这两大关键词的外来投资,往往会遭到抵制。最近的几起案例,就再次印证了这一点,美国人很阴险,中国企业很受伤。

 其中一起案例,即中资企业罗尔斯收购美俄勒冈州风电场受挫事件。罗尔斯系中国三一集团关联企业。作为投资新能源的重大举措,罗尔斯这次拟收购俄勒冈州的四个风电场。但此举遭到美国对外资的最高审查机构——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当头棒喝,认为该风电场附近有美国海军武器训练设施,中资企业进入有损美国“国家安全”。美国总统奥巴马最终正是根据该机构的建议,否决了这项投资。

 另一起案例,则是美国国会报告对华为和中兴的横加指责。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报告宣称,华为和中兴的设备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因此“建议”美国的公私部门不要选择这两家中国公司的产品,并“建议”CFIUS应阻止华为和中兴在美国的收购和兼并活动。

 作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美国的“国家安全”,真的就那么脆弱吗?

 显然不是,很多时候,“国家安全”不过是一个幌子,美国某些人不过是以此潜规则来削弱外来竞争,尤其是中国企业的强有力竞争;而政客在其中上下其手,不过是借此谋求更多关注,获取“政治正确”的“红利”而已。

 因为,美国人的相关指责看似颇有依据,但其中的理由很多时候根本站不住脚。罗尔斯公司就认为,在被认为事关美国“国家安全”的区域,已有不少风电项目在运作。凭什么中资项目就会影响美国国家安全?

 这不由让笔者想起2009年的一次类似案例。当时中国陕西一公司拟收购内华达一金矿,协议已经签订,双方皆大欢喜,但又是CFIUS从中作梗,称该金矿靠近美国某海军航空基地,“会引发严重、深远的国家安全隐患”。中国公司只能无奈作罢。记得当时失望的金矿董事会就抗议说,在更近的地方,中国人购买房产无妨,但凭什么中资企业购买矿产时,CFIUS就说威胁“国家安全”?

 而美国国会报告对华为和中兴的遭遇,其实正是华为近年来在美国“悲情”遭遇的公开曝光。2008年,华为联合贝恩资本收购3Com公司,被CFIUS叫停,理由是威胁“国家安全”;2010年,华为竞标美国斯普林特公司移动电讯设备合同,也因美国议员提出“国家安全”原因受阻;2011年,华为收购美国三叶公司(3Leaf Systems)部分资产的交易,也是在美国一些政客的操弄下,最后只能无奈放弃。

 又是模糊的“国家安全”!但美国众议院情报会报告却又不能提供具体的证据,并反而批评这两家公司“没有拿出充分信息来消除美方顾虑”。这种虚妄的指控,怎么能让人信服?如这样的理由成立,思科、IBM、微软等许多美国公司,岂不更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严峻威胁?

 在两个案例中,还多次出现了CFIUS的影子,中国企业赴美投资,屡遭潜规则,其实正牵涉到CFIUS的公正性问题。该机构由美财政部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劳工部长、贸易代表等多名内阁官员。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就曾对笔者说,该机构是一个由法律、规章、政策和政治共同作用的领域,其行事受政治影响太大,这也是“在美国做生意比较丑陋的一面”。

 因此,对于美国政府的否决,罗尔斯公司在愤怒之余,更将CFIUS和奥巴马告上法庭,指责他们的阻止令超越了法律赋予的权力。而对于美国国会报告的无端指控,华为和中兴也迅速作出了反驳,认为这种指责完全是出于“政治动机”。

 罗尔斯的诉讼还在继续中,进行到底可能需耗费数千万美元,结果也绝不可能赢得胜利。美国财政部官员已表示,罗尔斯自可诉诸法律,但CFIUS的条例明确规定,“总统的决定不受司法审查”。但对中国国家利益来说,罗尔斯的诉讼肯定是有价值的,它至少有助于揭破美国投资潜规则的黑幕,也给美国人有所警示。

 对华为和中兴而言,美国国会不负责任的报告,显然损害了两家公司的声誉,并对它们在美国乃至世界的业务拓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两家公司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澄清和危机公关举动。但坦率地说,这样的指责,光靠公司出面影响是有限的,这就要求中国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光抗议和磋商显然是不够的,中国也需要让美国明白,保护主义不能保全自己,反而会给美国企业带来更大损害。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