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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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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2-06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18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9月2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9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设立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港口物流营运板块的发展趋势,加大公司对下属港口物流企业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力度,充分发挥“珠海港”品牌的整体优势和协同效应,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公司决议设立业务部。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投资者推广和接待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制度》等9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2-06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1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1.2亿元。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因业务需要,拟使用上述1.2亿授信额度中不超过9000万元的额度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并由公司为珠海港物流使用的不超过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担保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2012年9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255号华厦4楼;法定代表人:刘战;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0万元;经营范围: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装卸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批发:预包装食品(烹调佐料);煤炭批发经营。

 2011年末,珠海港物流经审计的资产总计19223.58万元,总负债7508.34万元,净资产11715.24万元,合并净利润450.66万元。2012年6月末,珠海港物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15967.83万元,总负债4328.40万元,净资产11639.43万元,合并净利润264.13万元。

 三、担保事项

 为支持珠海港物流业务发展需要,拟同意其使用公司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1.2亿授信额度中不超过9000万元的额度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开立信用证,并由公司为珠海港物流使用的不超过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发展港口物流营运业务的重要平台,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不会给公司增加风险。同时,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673.2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5950万元,合计担保额为62623.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04%。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局决议;

 2、被担保人截止2012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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