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2、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20日在北京市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会议室召开。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 9 |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 3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6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4,378,402 |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股份总数(股) | 124,169,482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 208,92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33 |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股份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28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股份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5 |
3、本次大会由高松董事长主持。公司5名董事、1名监事和1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24,181,282 | 99.84 | 195,020 | 0.16 | 2,100 | 0.0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份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