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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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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9月26日起,开通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

 称“华商500”,基金代码166301)与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子基金之A份额(简称“华商500A”,交易代码150110)、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子基金之B份额 (简称“华商500B”,交易代码150111)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1、分拆。在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0份华商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4份华商500A份额与6份华商500B份额的行为。

 2、合并。在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4份华商500A份额与6份华商500B份额申请转换成10份华商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按照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可向本公司咨询,截至2012 年8 月10日,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陆中登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份额配对转换自华商500A份额、华商500B份额上市交易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本公司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上述时间以外不予办理。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公司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申请分拆为华商500A份额和华商500B份额的华商500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为10的整数倍;

 2、申请合并为华商500份额的华商500A份额与华商500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两者的比例为4:6;

 3、投资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

 市证券账户”)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华商500A基金与华商500B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华商500基金份额。

 4、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华商500的

 基金代码“166301”作为申请指令的证券代码,以份额为单位进行“合并”或“分拆”申报。

 5、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分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6、在交易时间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FDEP 消息传输

 系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登的基金业务系统。正常情况下,中登深

 圳分公司在T 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 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

 进行有效性确认,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

 份额的登记。自T+1 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7、投资者T 日提出的M 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M 份华商500份额,同时增加4M/10 份华商500A份额与6M/10份华商500B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华商500A基金与华商500B基金份额可进行交易。

 8、投资者T 日提出的N 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4N/10 份华商500A份额和6N/10 份华商500B份额,同时增加N 份华商500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华商500基金份额可进行交易。

 9、华商500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需办理跨系统转托管转为华商500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10、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

 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1、投资者提交申请“合并”或“分拆”的基金份额在当日撤销申请前不能再进行卖出或赎回等交易。

 12、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五、暂停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在暂停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

 业务办理费用。

 七、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

 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hs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700 8880(免长途话费)或010-58573300。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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