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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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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7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正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由于公司自有资金充足,为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将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委托银行开展期限3个月的理财业务。

 1、委托方式

 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理财。

 2、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3、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要把资金安全放到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4、其他事宜

 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金额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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