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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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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健生:
建议强制披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实习记者 毛万熙

 □实习记者 毛万熙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证监会稽查局局长兼稽查总队总队长欧阳健生11日在2012年第1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研修班上表示,要加强内幕交易防控,须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公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并建立更加灵活的停复牌制度。

 欧阳健生建议,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列为上市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事项。上市公司在重大事项公告时一并公告知情人名单,将便于投资者根据知情人名单进行市场监督,举报相关人员涉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如果知情人名单不真实、不准确、有遗漏、有错误,则可以依照信息披露违规进行行政处罚。

 欧阳健生说,为避免暗箱操作,如上市公司重组不成功,应如实披露实质障碍与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而不必强制要求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重组。如上市公司启动重大重组,就立即停牌并给予足够停牌时间,待重大事项基本明确并充分披露后一次性复牌,这样更能减少内幕交易的滋生。

 他提出,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利润分配等重大股价敏感信息预披露制度。在年度利润数据确定、大股东对利润分配有框架计划、董事会多数承诺投赞成票后,上市公司应及时对利润分配进行预披露,避免测算、商议、汇报、审议直至最终确定具体利润方案之间的时间过长,以减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内幕交易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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