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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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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2-085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继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收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宁煤")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人民币24188万元后(以下所涉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与神华宁煤签署了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超限设备B包订购合同(以下统称“本合同”)。本合同预估总价为52,561.58万元,其中综合制造费总价为24,188万元,与公司7月13日《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金额一致,预估主材费总价为28,373.58万元。公司已于9月10日收到正式合同文本。《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7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合同评审相关规定,本合同签署前经合同评审委员会评审、总经理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俭

 注册资本:100.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涉及煤炭开采洗选、煤化工、煤炭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铁路、发电、房地产、机械制造与维修等,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煤化工。

 神华宁煤是神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势骨干企业。2002年12月,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亘元、太西、灵州三大煤业集团和原宁煤集团公司深度重组成立了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月,自治区政府又与神华集团合资合作,通过增资扩股方式组建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神华集团占51%,宁夏政府占49%。

 2、神华宁煤是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主力军,承担着国家亿吨级煤炭基地和世界级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重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3、神华宁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神华宁煤签订合同总金额为73.5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超限设备40台套

 2、合同签署时间:2012年8月27日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合同交货时间:2014年3月1日

 5、合同总金额:52,561.58万元,该价格含增值税

 6、合同总金额由主材费、综合制造费构成,其中主材费的付款按照买方、卖方和主材供应商签订的三方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综合制造费的付款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结算如下:

 (1)合同生效后30天内,买方支付30%的预付款。

 (2)封头及筒体组焊完成50%后45天内,买方支付20%的进度款。

 (3)设备制作完成且经过水压试验合格后45天内,买方支付30%的款项。

 (4)设备性能验收合格后45天内,买方支付10%的款项。

 (5)合同价格的10%作为货物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7、质保期: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交货验收合格36个月,以先到为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预计在2013年度、2014年度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制造周期较长,其中可能出现生产计划变动、材料采购、资金安排、对方付款迟延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无法按期交货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确认的风险;

 2、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合同对方资金安排、违约等情形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3、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超限设备B包订购合同。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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