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2012年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2】1075号)。根据文件内容,本公司“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已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获国家补助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该项资金到账日期视国家相关部门拨款进度而定。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