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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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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2-04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2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与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海林、张艺林、常静、于清池、白静、毛惠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冯苏强、冯儒、方天亮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2012年公司债券设定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3.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和办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及总金额、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债券期限、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规模、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发行上市场所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作为为本期债券提供信用评级增信措施之一,同意将持有的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瑞泽”)100%的股权和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润泽”)100%的股权向本期债券持有人设定质押担保。公司将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合法拥有的上述股权作为质押物出质给全体债券持有人来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本期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办理完发行之日起计算,至本期债券清偿之日止;如公司提前清偿主债权,则质押期限提前结束。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低于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本金及一年利息总额1.5倍的部分,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则愿以其各自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分别为1200万股、1200万股、600万股为本次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质权人的质权代理人,具体股权质押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编号:2012-04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2012年公司债券设定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3.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及总金额、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债券期限、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规模、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发行上市场所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本期债券拟以公司持有的三亚润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润泽”)100%的股权、持有的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瑞泽”)100%的股权为本期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此外,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愿以其各自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分别为1200万股、1200万股、600万股为本期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2012年公司债券设定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作为本期债券提供信用评级增信措施之一,以公司持有的三亚润泽100%的股权和持有的琼海瑞泽100%的股权为本期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标的所有权人评估值(万元)
三亚润泽100%的股权海南瑞泽3153.15
琼海瑞泽100%的股权海南瑞泽11156.12

公司将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合法拥有的上述股权作为质押物出质给全体债券持有人来进行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本期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办理完发行之日起计算,至本期债券清偿之日止;如公司提前清偿主债权,则质押期限提前结束。

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质权人的质权代理人,具体股权质押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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