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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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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正虹科技
承认采购河南惠康豆油
□本报记者 李香才 王荣

 □本报记者 李香才 王荣

 

 继健康元(600380)、唐人神(002567)、大北农(002385)之后,华英农业(002321)和正虹科技(000702)再度卷入“地沟油”的漩涡,两公司均承认其旗下公司曾向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采购油脂系豆油。

 华英农业公告,经在全公司范围内核查发现,华英农业全资子公司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和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向河南惠康采购油脂系豆油,均按豆油市场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了豆油详细质量标准,并均经检验合格后,用于饲料加工。

 根据公告,菏泽公司在2010年12月18日至2011年7月5日期间向河南惠康合计采购126.15吨油脂系豆油,陈州华英2010年10月30日至2011年3月27日期间向河南惠康合计采购157.51吨油脂系豆油,两公司合计采购高达283.66吨。对采购的豆油是否系河南惠康勾兑的成品油,华英农业、菏泽华英及陈州华英均毫不知情。当获知河南惠康涉嫌勾兑成品油后,就立即终止了合作。除此外,华英农业及其他下属公司与河南惠康均无任何业务往来。菏泽华英、陈州从河南惠康每批采购的豆油均严格执行原材料入库验收、检验程序,逐批取样化验,并严格依据豆油的国家标准(GB1535-2003)检测酸价、水分及挥发物等指标,均合格,未发现异常现象。

 正虹科技(000702)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驻马店正虹饲料有限公司曾向河南惠康采购大豆油合计17.68吨,但不存在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向河南惠康采购大豆油的情形。

 公告显示,驻马店正虹在2010年8月12日至2012年10月5日期间,与河南惠康共签订六单合同,共采购五批大豆油合计17.68吨,均按当时市场价格进行采购并签订有正式的《购销合同》。驻马店正虹品控管理部门对河南惠康供应的大豆油均逐批次检验,对水分、酸价、冷冻试验、烟点等质量指标进行了检测,检验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为合格的大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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