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02 股票简称:金马集团 公告编号:2012-47
关于控股股东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东变更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从控股股东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能源”)获悉,国家电网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于2012年9月5日下发的《关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789号),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将持有的国网能源100%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神华集团,转让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78.97%股份。
由于本次国网能源100%股权转让已触发神华集团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有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本公司将就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