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3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亦未变更或增减议案。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2012年9月6日上午10点。
2、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杰。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93,568,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5.12%。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2.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选举李久旭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表决通过了《选举姚家元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表决通过了《选举唐文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表决通过了《选举赵诚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表决通过了《选举刘诚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表决通过了《选举李俊山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表决通过了《选举石英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石英本人基本资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经审核无异议。
(8)表决通过了《选举李岳军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李岳军本人基本资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经审核无异议。
(9)表决通过了《选举沈尔滨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0)表决通过了《选举刘丽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表决通过了《选举李兵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表决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93,568,09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超过2/3;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本修正案获得通过后,公司将按照修正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之(1)至(6)议案,选举独立董事之(7)和(8)议案和选举监事之(9)至(11)议案,按照三种类别分别采用累积制投票。
另,经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表决,选举李阔、侯秀红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上述3位股东代表监事和2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除独立董事石英任期至2014年7月11日届满六年外,任期均为三年。
3、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2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 孙健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3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3日以电话及文件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2年9月6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委托出席1名,董事唐文因公出委托董事长李久旭代为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董事李久旭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久旭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家元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赵诚、刘诚、张超英、傅江、杨文刚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俊山为公司财务总监。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马晓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马晓荣本人基本资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经审核无异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斌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董事长、高管、证券事务代表简介
2、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1:董事长、高管、证券事务代表简介
李久旭:男,汉族,4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市纺织局资产管理部副部长;东药集团公司项目与外经外事部副部长、代部长、部长;东药集团公司运行与项目部第一部长;东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除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
姚家元:男,汉族,4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高级职业经理。曾任东北第六制药厂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副总工程师兼所长;沈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部部长、副总经理;沈阳市医药国有资产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惠天热电第九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除上述任职外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没有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
赵 诚:男,汉族,53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刘 诚:男,汉族,44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安装分公司副经理,本公司供暖二部二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12104股。
张超英,男,汉族,54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院长;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公司总工程师、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持有惠天股票15794股。
傅 江,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自控处副处长、调度室主任,公司第二供暖部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杨文刚,男,汉族,4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土建室主任、经营副院长,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党委支部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俊山: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企管处副处级员、证券管理部副部长、证券管理部经理、企管部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马晓荣,女,汉族,38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证券管理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管理部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刘斌,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具有董秘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本次续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附2: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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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2-3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2年9月6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沈尔滨主持。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沈尔滨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会主席沈尔滨简介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沈尔滨简介
沈尔滨: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沈阳市苏家屯区供暖公司副经理、经理;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