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2-2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8月12日,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国信)签署了正路集团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公司将4500万元资金委托给长安国信进行管理,向浙江正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路集团)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公告)。
截止本月13日贷款到期日止,公司尚未收到该到期的4500万元贷款本金和部分利息,正路集团已作出书面承诺:该本金和利息于2012年10月13日前一并付清。
因该资金信托由正路集团以其拥有的3351平方米的商业物业(评估价值为9570万)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率47%。经初步分析,不会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该事宜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