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华发大厦东座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中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33,059,454股,占公司总股份46.99%,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16,489,894股,占公司总股份41.14%;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6,569,560股,占公司总股份5.85%。
8.律师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 类 别 | 代表
股份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与会全体股东 | 133,059,454 | 133,059,454 | 100 | 0 | 0 | 0 | 0 |
| 与会A股股东 | 116,489,894 | 116,489,894 | 100 | 0 | 0 | 0 | 0 |
| 与会B股股东 | 16,569,560 | 16,569,560 | 100 | 0 | 0 | 0 | 0 |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类 别 | 代表
股份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与会全体股东 | 133,059,454 | 133,059,454 | 100 | 0 | 0 | 0 | 0 |
| 与会A股股东 | 116,489,894 | 116,489,894 | 100 | 0 | 0 | 0 | 0 |
| 与会B股股东 | 16,569,560 | 16,569,560 | 100 | 0 | 0 | 0 |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孔雨泉、孙林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