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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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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 9号文批准募集设立,核准日期为2005年1月19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7月13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7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5年7月13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成立时间: 2003年4月3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童鹭榕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42号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 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4)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起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加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7)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8)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和儒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起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加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1)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融专业硕士,于2003年10 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5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吴照银先生,经济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0年7月在安徽省宣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担任科员,2003年6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理论部担任宏观经济研究员,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在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宏观经济研究员,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在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助理分析师、分析师。吴照银先生于2011年3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研究员,2012年8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注:自2012年8月22日起,吴照银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该公告于2012年8月22日披露。)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邵杰军(总经理) 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 投委会执行主席

王忠波(研究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2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46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2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52只,其中封闭式7只,开放式24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客服电话:400-7000-365 或 021-38784766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或 www.vip-funds.com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8

联系人:刘军祥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4、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66688

联系人:蔡雪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服电话: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7、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法定代表人:孙健一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8、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9、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6223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0、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5557046

联系人:赵树林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1、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內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內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2、代销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4846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13、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14、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电话:010-68858095

联系人:陈春林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5、代销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

16、代销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17、代销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9426

联系人:梁建伟

客服电话: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18、代销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9、代销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20、代销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21、代销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2、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3、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1-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4、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25、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6、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020-961133

网址:www.gf.com.cn

27、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8、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9、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0、代销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常向东

客服电话:0471-4973595

网址:www.cnht.com.cn

31、代销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2、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

联系人:宋歌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3、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4、代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35、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1283906

联系人:王霖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6、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37、代销机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王伟力

客服电话:400-8918-918 或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38、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2643

联系人:高夫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39、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0985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0、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41、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515

联系人:黄颖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42、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3、代销机构: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电话:0755-83701474

联系人:曾敬宁

客服电话:0755-83710885

网址:www.ytzq.net

44、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服电话:95565 或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45、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400-6008-008 或 95532

网址:www.cjis.cn

46、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服电话:400-8888-108 或 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47、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5130579

联系人:魏明

客服电话:010-60836688

网址:www.cs.ecitic.com

48、代销机构: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江西教育出版社六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49、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stock.pingan.com

50、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林爽

客服电话:010-66045555

网址:www.txsec.com

51、代销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客服电话:010-58568162

网址:www.hrsec.com.cn

52、代销机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53、代销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54、代销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269280

联系人:张宇宏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5、代销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联系人:仲晓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7楼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颜学海、冯加庆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电话:021-53594666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申购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2、申购费用、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注: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以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由赎回人承担。具体费率如下:

注:(1)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2)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例二: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根据基金持有期长短的不同,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4、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方法: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全程风险预算,分享经济成长,追求绝对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类别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类资产5%-65%,债券类资产(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上述投资比例将按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通过全程的风险预算,结合数量化的金融工程模型,根据市场以及基金超额收益率的情况,进行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不同种类债券的配置。第二个层次,在股票投资方面,以价值选股为原则,主要选取基本面好、流动性强,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在行业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管理;在债券投资方面,注重风险管理,追求稳定收益,基于对中长期宏观形势与利率走势的分析进行久期管理与类属配置,并适量持有可转换债券来构建债券组合。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2.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德盛安心成长线”,“德盛安心成长线” 德盛安心成长线的确定: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的值为0.9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天上涨,在任意一天的斜率为同时期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除以365。

德盛安心成长线用公式表示如下:

德盛安心成长基金的投资目标之一就是要为投资者提供绝对的收益,任何以股票市场指数和债券市场指数的加权平均为形式的业绩基准都不能很好地反映这个绝对收益的投资目标。

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外生于股票和债券市场,是绝对收益率的一个很好的度量,并且,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利息税率均属于公开公布的数据,符合作为业绩基准的条件。

本基金将通过全程的风险预算,力争使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高于德盛安心成长线水平。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以在经过合适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低风险的基金产品,追求长期的稳定的收益。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五、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
德国安联集团49%

基金经理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孙蔚女士2005年7月至2007年4月
夏朝宇女士2006年3月至2007年6月
孙建先生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
冯天戈先生2008年6月至2010年5月

基金持有期365天以内满365天不满730天满730天后
赎回份额(A)10,000
基金净值(元,B)1.250
适用的赎回费率(C)0.5%0.25%0%
赎回总额(D=A×B)12,500
赎回费用(E=D×C)62.5031.25
赎回金额(F=D-E)12,437.5012,468.7512,500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19,789,107.4029.77
 其中:股票19,789,107.4029.77
固定收益投资14,343,041.5021.58
 其中:债券14,343,041.5021.58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3,000,000.0019.5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7,089,402.2925.71
其他各项资产2,253,950.343.39
合计66,475,501.53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770,160.001.22
制造业10,595,957.4016.83
C0食品、饮料2,467,835.403.92
C1纺织、服装、皮毛417,000.000.66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电子506,160.000.80
C6金属、非金属621,132.000.99
C7机械、设备、仪表3,134,850.004.98
C8医药、生物制品3,448,980.005.48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1,558,150.002.47
交通运输、仓储业276,600.000.44
信息技术业1,529,020.002.43
批发和零售贸易
金融、保险业3,965,120.006.30
房地产业267,300.000.42
社会服务业539,400.000.86
传播与文化产业287,400.000.46
综合类
 合计19,789,107.4031.42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1.50%
100万(含)至500万1.00%
500万元(含)以上每笔1000元

 申购1申购2申购3
申购金额(元,A)10,000.001,000,000.005,000,000.00
适用的申购费率(B)1.50%1.00%0.50%
申购费(C=A-D)147.789,900.9924,875.62
净申购金额(D=A/(1+B))9,852.22990,099.014,975,124.38
申购份额(=D/1.200)8,210.18825,082.514,145,936.98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594益佰制药125,0002,475,000.003.93
601288农业银行900,0002,331,000.003.70
600588用友软件77,0001,175,020.001.87
600887伊利股份50,0001,029,000.001.63
600079人福医药42,000973,980.001.55
601669中国水电220,000961,400.001.53
000858五 粮 液24,000786,240.001.25
002638勤上光电40,000632,000.001.00
600875东方电气35,000627,200.001.00
10600587新华医疗25,000624,500.000.99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2,977,251.504.73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券4,381,240.006.96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可转债6,984,550.0011.09
其他
合计14,343,041.5022.78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持有1年以下0.5%
持有1年(含)至2年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15石化转债33,0003,297,030.005.24
110007博汇转债24,0002,424,960.003.85
01010721国债⑺19,0002,032,240.003.23
11200709金街0120,0002,004,300.003.18
113001中行转债13,0001,262,560.002.0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15石化转债3,297,030.005.24
110007博汇转债2,424,960.003.85
113001中行转债1,262,560.002.00

阶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①-③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②-④
2005-7-13至2005-12-311.90%0.93%0.96%0.11%0.01%0.10%
2006-1-1至2006-12-3137.37%2.07%35.30%0.58%0.01%0.57%
2007-1-1至2007-12-3174.18%3.00%71.18%1.14%0.01%1.13%
2008-1-1至2008-12-31-27.06%3.95%-31.01%0.81%0.01%0.80%
2009-1-1至2009-12-3128.87%2.27%26.60%1.40%0.01%1.39%
2010-1-1至2010-12-31-20.77%2.27%-23.04%0.84%0.01%0.83%
2011-1-1至2011-12-31-11.70%3.17%-14.87%0.49%0.01%0.48%
2012-1-1至2012-6-301.62%1.61%0.01%0.36%0.01%0.35%
2005-7-13至2012-6-3062.94%20.95%41.99%0.88%0.01%0.87%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存出保证金25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1,664,018.01
应收股利108,765.00
应收利息225,336.07
应收申购款5,331.26
其他应收款500.00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2,253,950.34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7)基金的投资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基金费用中第(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中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4、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要调高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则必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申购费;

(2)赎回费;

(3)转换费;

(4)基金管理人用于基金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申购费

①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②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当技术条件许可时,申购费用也可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采用后端申购费用方式的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③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具体费率水平请见本招募说明书及公告),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1+前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④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赎回费

①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②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具体费率水平请见本招募说明书及公告),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③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根据目前法律法规的要求,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④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转换费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Ⅰ 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257021)、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30、后端 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后端 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Ⅱ 适用销售机构:

①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

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

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货币)。

④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

⑤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平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可转换基金为各销售机构已销售基金。

Ⅲ 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①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A、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B、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持有时间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全部0.50%
国联安红利股票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持有1年以下0.50%
持有1年(含)至2年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 联接

持有1年以下0.50%
持有1年(含)至2年0.30%
持有2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持有1年以下0.50%
持有1年(含)至2年0.20%
持有2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持有90天以下0.30%
持有90天以上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B持有30天以下0.75%
持有30天(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持有30天以下0.90%
持有30天以上(含)至1年0.10%
持有1年(含)至2年0.05%
持有2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货币全部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C、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申购金额(含申购费)费率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100万以下1.50%
100万(含)至500万1.00%
5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红利股票(前端)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50万以下1.50%
50万(含)至150万1.00%
150万(含)至500万0.60%
500万(含)及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 联接100万元以下1.5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0.70%
5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50万元以下1.50%
50万元(含)至100万元1.2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0.8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0.30%
10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势股票(后端)

国联安红利股票(后端)

持有1年以下1.60%
持有1年(含)至3年1.30%
持有3年(含)至5年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100万以下0.80%
100万(含)至300万0.50%
300万(含)至500万0.30%
500万(含)及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B全部0.00%
国联安货币全部0.00%

上述申购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享受转换费中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在确定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对于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各基金对应的4折优惠申购费率执行,但优惠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依据标准申购费率计算。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

D、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②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A、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B、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C、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D、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③ 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于某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500,000 份转换为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该投资者使用的是工行卡(非通联支付)。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250 元,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50 元,假设该投资者持有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不满1 年。该金额档次下,国联安精选网上交易转换为国联安安心成长的网上交易申购补差费率为0.75%-0.6%=0.15%,则该投资者最终得到的安心成长的份额计算为:

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赎回费率=500,000.00×1.250×0.5%=3,125元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500,000×1.250-500,000×1.250×0.5%)×0.15% / (1+0.15%)=931.42元

转入金额=转出份额×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500,000.00×1.250-3,125-931.42=620,943.58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620,943.58 / 1.050=591,374.84份

Ⅳ 业务规则:

①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②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③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④ 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且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⑤ 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⑥ 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Ⅴ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④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Ⅵ 重要提示:

① 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② 本招募说明书仅对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③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④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四)基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2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 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的内容。

9、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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