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少林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15人,实际出席15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2012年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设立场外市场部的议案》、《关于在广东等地设立六家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发行2012年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发行2012年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不超过91天;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和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相关具体事宜。
二、关于设立场外市场部的议案
同意公司成立场外市场部,场外市场部作为公司的一级部门,负责统筹公司场外市场业务的开展。
三、关于在广东等地设立六家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分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广东省、江苏省、湖北省、山东省、安徽省、西北地区等地各设立一家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分公司,管理该省或该地区的证券营业部;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监管机构上报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材料,并办理工商登记、筹建、申请验收、领取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