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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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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券折算率
调整周期改为“每日”
丁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日前修订并发布新的《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版)》,办法缩短了标准券折算率调整周期,建立逐日盯市机制,进一步提升参与各方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办法将于12月3日起正式实施。

 所谓“标准券”是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主要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进行回购交易的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和其他债券。《办法》将有效的控制证券交易所回购交易的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按照国际惯例实行逐日盯市机制,标准券折算率调整周期由“每周”改为“每日”,即每个交易日(T日)计算和发布标准券折算率,第二个交易日(T+2日)适用;二是删除原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一中的分母“1+182天回购成交利率/2”。

 中证登有关人士表示,缩短标准券折算率调整周期,建立逐日盯市机制,可使得质押式回购风险管理措施更加贴近市场波动,避免风险累积,进一步提升参与各方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简化计算公式,可方便参与各方测算质押券使用情况,并适度提高质押券使用效率。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管理措施,提升了市场整体风险管理水平,有助于债券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上述人士提醒,新办法发布施行后,参与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的投资者和结算参与机构需要充分关注,提前做好适应准备。投资者要每日密切关注标准券折算率变动、标准券总量和余额情况,如果适用日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质押券欠库行为的,投资者应尽快补充提交合资格证券入库或缩减未到期融资回购规模,防止发生欠库行为。(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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