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公司负责人周忠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勃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
3、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五、董事会报告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贴市场需求,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其他增值服务领域市场份额,使得其他类产品毛利率实现同比去年增长19.22%。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
(三)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八)对2012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九)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重要事项
(一)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1、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收购资产情况说明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
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二)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3、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4、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5、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6、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无
(六)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半年报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二)财务报表
是否需要合并报表:
√ 是 □ 否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
法定代表人:周忠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勃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 元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 元
■
法定代表人:周忠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勃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勃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 元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 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 元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 元
■
上年金额
单位: 元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 元
■
上年金额
单位: 元
■
(三)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数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是否变更
□ 是 √ 否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3)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2、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理由
无
3、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无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2-2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5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2年8月16日上午09:00开始在杭州新新饭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8名,董事钟惠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委托董事杨有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2-25号)内容详见2012年8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刊登于2012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创新海岸项目预算调整的提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9,152.19万元投入东信和平科技创新海岸工业厂房及配套土建安装工程项目,项目总建设面积 42,469.75平方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5,740.90万元投入科技创新海岸工业厂房及配套土建安装工程项目,项目总建设面积35,232.52平方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后因珠海市高新区对该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规划调整后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设计规划,调整后的项目总建设面积由原35,232.52平方米增加到42,469.75平方米,项目投资预算由原5,740.90万元增加到9,152.19万元。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东信和平(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的提案》。内容详见2012年8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2012-27号)。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东信和平(俄罗斯)有限公司持有的As-Test股份有限公司74.99%股权的提案》。同意公司转让东信和平(俄罗斯)有限公司持有的As-Test公司全部74.99%的股权,转让价格为76170卢布(最新汇率:1人民币元=5.0078 俄罗斯卢布)。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宋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内容详见2012年8月18日刊登于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内容详见2012年8月18日刊登于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附:章程修正案)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同意由董事会召集于2012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内容详见2012年8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28号)。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宋钢先生简历
宋 钢:男,生于1968年,籍贯辽宁,研究生学历。曾任珠海市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司总经理,金邦达宝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宋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高管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惩戒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附件2:《章程》修正案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201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五)款之后增加一款作为第(六)款:“(六)公司分红政策变更或调整;”原第(六)款相应调整为第(七)款。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第(一)款第7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8条:“公司分红政策变更或调整;”原第8条、第9条相应调整为第9条、第10条。
三、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之后增加一段:“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以及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2-27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230万美元,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东信和平(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子公司)。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东信和平(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的提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1、本次投资方案主要内容为: 投资230万美元,在印尼建立本地个人化生产线。
2、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全部用自有资金以美元现金方式出资,持股比例为100%。
3、印尼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在印度尼西亚的电信、金融和政府部门中销售、分销智能卡及相关系统、设备和终端产品;智能卡的应用软件开发和智能卡产品生产等业务。
4、印尼子公司风险管控制度安排:针对海外公司业务管理风险,公司将对印尼子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重大资金往来以及资金调拨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该公司调拨资金须事先得到公司的授权;指定专人负责费用额度审批权限和网络电子付款合法的审批权限的审批,通过审批权限的设置防范印尼子公司的财务资金风险。另外,印尼子公司将建立符合当地和公司实际情况的股东会和董事会相关制度,以保证该公司的规范运作。
5、印尼子公司组织结构与形式:印尼子公司将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将由3名董事组成,全部由公司委派,设执行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
三、设立东信和平(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的作用
在印尼投资建立个人化生产线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和市场开拓的需求。印尼人口众多,总体市场容量较大,在印尼设立个人化中心,有助于建立新的成本优势和竞争优势,有利于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高服务质量,缩短产品交期,扩大公司业务收入,提高利润水平。印尼子公司的设立将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辐射并巩固公司在东南亚的市场。本次投资对公司本期的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粤境外投资【2012】00209号)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2-28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鉴于此,董事会召集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9月6日(星期四)上午9:30 开始
二、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综合楼603会议室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2、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3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登记办法: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
九、其它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2-2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杭州新新饭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立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