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9万通债2012年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2-038

 债券代码:122029 债券简称:09万通债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9万通债2012年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回售代码:100912

 回售简称:万通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2年8月14日

 回售有效申请数量:0手,回售金额为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2年10月15日

 根据《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09万通债持有人可按规定在本次回售申报日(2012年8月14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09万通债申报回售,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2年8月7日、8月8日、8月9日、8月10日发布的本公司编号为临2012‐033、临2012‐035、临2012‐036、临2012‐037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12年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0手,回售金额为0元。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付息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2年10月15日为此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09万通债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利息;2012年10月15日后三个交易日内将公告本次回售实施结果。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2-039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2012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许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622,463,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2012年6月30日总股本121,6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7300.8万元。

 2012年半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票622,463,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选举宋兴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22,463,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22,463,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永先生对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