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2-038
债券代码:122029 债券简称:09万通债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9万通债2012年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回售代码:100912
回售简称:万通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2年8月14日
回售有效申请数量:0手,回售金额为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2年10月15日
根据《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09万通债持有人可按规定在本次回售申报日(2012年8月14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09万通债申报回售,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2年8月7日、8月8日、8月9日、8月10日发布的本公司编号为临2012‐033、临2012‐035、临2012‐036、临2012‐037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12年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0手,回售金额为0元。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付息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2年10月15日为此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09万通债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利息;2012年10月15日后三个交易日内将公告本次回售实施结果。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2-039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2012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许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622,463,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2012年6月30日总股本121,6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7300.8万元。
2012年半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票622,463,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选举宋兴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22,463,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22,463,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永先生对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