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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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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云南城投形象展厅举行。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3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5,588,951
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2.25

(三)公司董事长刘猛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65,588,9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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