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2-037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飞宾馆第五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唐军

 (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414,122,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8%。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4,122,88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郭 斌、贺伟平

 (三)律师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