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博盈投资 公告编号:2012-023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0日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通知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2年8月30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名杨富年先生、卢娅妮女士、罗小峰先生、李民俊女士、张迎华先生、冯启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提名王远明先生、朱丽梅女士、胡道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一)。
本公司拟于2012年8月30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审议。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从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之日起,任期三年。
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产生以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本公司感谢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详细信息将公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公司此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是否当选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证监公司字[2012]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二)。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2年8月30日上午10:30 在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4日
附件一:
杨富年先生简历:
杨富年,男,汉族,1962年生,工商管理研究生,管理哲学博士。
1990年至1994年,任日本日立株式会社(香港中国地区)商务代表;广州富立电业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1994年至2005年,任北京博创国际传媒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中奥环保高科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美国欧芬环境投资公司执行总裁;北京中原科工业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
2005年至2010年,任美国LPC中国投资公司(合伙人)投融资顾问;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高级顾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2010年5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富年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卢娅妮女士简历:
卢娅妮,女,1976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
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任公安县装潢材料有限公司,副经理;
2001年5月至2003年5月,任公安县铜套厂,副厂长;
2003年5月至2012年1月,任荆州车桥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年7月至2012年1月,任湖北车桥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2年1月至今,任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娅妮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但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49%),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罗小峰先生简历:
罗小峰,男,1971年10月出生。
2000年5月至今,罗小峰先生创办民营企业,2005年被评为“公安县十大优秀青年”;2006年被评为“工业兴县”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公安县劳动模范”;2007年任公安县政协常委;2010年10月当选为荆州市人大代表。
2007年3月至今,任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罗小峰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但其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荆州市恒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罗小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
李民俊女士简历:
李民俊,女,1977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2003年---2006年6月,金浩集团有限公司,职员;
2006年7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07年9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民俊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3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张迎华先生简历:
张迎华,男,1973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1995年至2001年,湖北猴王集团公司工作,从事费用会计、总账会计、成本会计主管;
2001年至2005年,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任项目经理;
2005年至2009年,伟福科技工业(武汉)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科科长;
2010年至2011年,中粮包装(武汉)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负责人;
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张迎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冯启泰先生简历
冯启泰,男,1944年1月生,大专学历。
1985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企业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
历任北京内燃机总厂车间党总支副书记、总厂生产科、生产技术准备科副科长、总厂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副厂长、北内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4年至2006年1月,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副总经理;
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8月至今,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启泰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5,75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王远明先生简历:
王远明,男,1950年2月出生,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远明先生1984年本科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专业,1988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研修法律。2000年以前先后担任湖南财经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律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2000年以后,先后担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湖南大学经济与产业管理处处长、湖南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等职。
王远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朱丽梅女士简历
朱丽梅,女,1974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2年12月至2005年12月,长安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长助理;
2006年2月至2008年5月,在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8年6月至今,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研究院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0年10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丽梅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胡道琴女士简历:
胡道琴,女,1975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MBA。
1998年7月-2001年1月,郑州市宏光集团财务部副经理;
2001年1月至2005年5月,北京兴洲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2005年6月至今,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总审;
2011年6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道琴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湖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证监公司字[2012]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内容为: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现修改为: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相关的政策及规定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一)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发生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以上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博盈投资 公告编号:2012-024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0日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通知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2年8月30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名吴超先生、王少文先生、周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本公司拟于2012年8月30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审议。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从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次提名的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拟于2012年8月3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至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产生以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公司感谢第七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14日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超先生简历
吴超,男,1976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
2001年1月至2004年5月,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管;
2004年6月至今,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
(其中于2005年5月至2009年8月,兼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06年1月至今,湖北车桥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长、财务总监;
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2年4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吴超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王少文先生简历
王少文,男,1965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
2000年1月至2005年8月,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处长、生产厂长、营销公司经理;
2005年9月至今,任荆州车桥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少文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周敏先生简历
周敏,男,1971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
2002年9月至2008年4月,湖北科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8年5月至2010年3月,公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010年4月至今,湖北车桥有限公司,任安技环保处处长;
2011年12月至今,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敏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小峰先生具有关联关系(为罗小峰先生妹妹罗小蓉女士的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博盈投资 公告编号:2012-025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拟于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12年8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30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二、会议拟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以上待审议的议案均合规合法,在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议案1、议案3已经于2012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于2012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到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和参加表决;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加表决;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和参加表决。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412室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电话:010---84535388转808/809
传真号码:010---64666028
联系人:李民俊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4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名称(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
| 被委托人姓名: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权限: | 委托日期: |
| 序号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内容 | 同意 | 不同意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 ------ |
| 1.1 | 审议提名杨富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1.2 | 审议提名卢娅妮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1.3 | 审议提名罗小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1.4 | 审议提名李民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1.5 | 审议提名张迎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1.6 | 审议提名冯启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1.7 | 审议提名王远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8 | 审议提名朱丽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9 | 审议提名胡道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2 |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 ------ |
| 2.1 | 审议提名吴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 2.2 | 审议提名王少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 2.3 | 审议提名周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 3 | 审议关于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议案 | | | |
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博盈投资 公告编号:2012-026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名人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远明先生、朱丽梅女士、胡道琴女士为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王远明先生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27_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被提名人朱丽梅女士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8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被提名人胡道琴女士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1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0日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远明 朱丽梅 胡道琴
2012年8月14日